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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制度有哪些规定

[作者:东丰县供销社    文章来源:东丰县供销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不同于企业,主要有三点不同。
  第一,专业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并量化给每个成员,计入个人账户。
  第二,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的60%,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其余的40%,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第三,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属于社员所有,每个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和量化给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归个人所有。如果社员退社,要按照章程规定退还个人账户内的资产,并返还可分配盈余。如果本社亏损,社员要以个人账户内的资产分摊本社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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