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活动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安全工作需要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较高的认识程度,需要全社会广泛的力量,同时也是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为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东丰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规划》编制纲要
1.1《规划》编制机构:东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1.2《规划》实施范围:东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1.3《规划》编制成员: 组 长:郭克勤 东丰县副县长 副组长:陈敏平 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时立民 东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正祥 东丰县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 张志庭 东丰县公安局局长 张福贵 东丰县交通局局长 张新功 东丰县消防局局 姜学成 东丰县建设局局长 赵忠忱 东丰县水利局局长 齐毓祥 东丰县教育局局长 周艳清 东丰县卫生局局长 黄述斌 东丰县林业局局长 闫永树 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 达 东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兴家 东丰县农机局局长 许宝林 东丰县文化局局长 李福军 东丰县气象局局长 孙 莹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程相远 东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曹 杰 东丰县粮食局局长 崔 金 东丰县民营局局长 杨金波 东丰县国有运营公司经理 方 勇 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第二章 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2.1.2东丰县重大危险源情况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东丰县重大危险源特点是比较分散、范围较广,涉及多个领域。东丰县日杂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东丰镇青山村,日杂公司投入资金,对储存仓库进行扩大改造,但在销售旺季时储存量远远超过贮存临界量;东丰县弹药库安全标准范围内有民用建筑及居民,也存在较大隐患;东丰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加油站在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共计5 8户,高峰期储存量均超过临界量。这些企业属于动态式经营行为,核定标准比较难,但应该作为重点监控和预防对象。特别是东丰县飞龙液化气站西侧生产作业场所有明火,并且未超过核定安全距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1.3东丰县安全投入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必须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它安全方面的投入。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法律、法规、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还应对由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政府也应拨付专项资金,以保障社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履行监管职责领域的需要。 一、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紧迫情况下,东丰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于2004年8月5日正式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编制9人,配备车辆2台,便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之用。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2004年基本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法定学时。安全培训比率达到9 8%以上。 三、非煤矿山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提高标准。用于购置、租赁先进的机器设备、车辆费用,总计约300万元。现有6 0%以上的露天开采企业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生产,降低了事故比率,减少伤亡。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据统计各企业安全投入约9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更换老化生产设备,增加安全防护设施。 五、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保障措施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在卫生疾病控制、消防、森林防火等行业安全资金投入比例也很大。 2.1.4东丰县事故隐患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根据事故隐患分类及标准进行全方位监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工具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在管理上的缺陷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东丰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在2004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检查工作中,共发现隐患258处:仓储企业隐患8处、非煤矿山企业隐患13处、道路交通隐患56处、消防隐患61处、建筑施工隐患120处。并当场整改181处,限期整改77处。 2.2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监管部门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应该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以下即安全工作简要介绍: 一、提高标准 加大监管力度 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每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的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管工作。 二、抓学习 促发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业务性强,涉及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所以县委、县政府要求应认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管部门的综合管理水平。同时认真领会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培养和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通过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为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在全县范围内狠抓了作风建设。首先建立执法机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依法行政、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其次要求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勤政为民”的思想,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磨练精神意志。使东丰县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成为能够经得起考验的高素质、能力强的队伍。 四、提高舆论宣传能力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努力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坚持把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2.3东丰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广、涉及面大,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监管体系漏洞较多。各行业管理部门缺乏有效衔接,导致部分问题迟迟不能落实和解决。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相对管理水平滞后。 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东丰县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低,这些情况与企业安全文化落后,人员素质低下关系非常大。导致违章操作、盲目指挥等现象普遍存在,改善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状况,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手段。从社会角度来看,仍普遍存在着对“以人为本”的思想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做到纸上谈兵,不能落到实处现象。 三、安全培训教育方面。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工作机制不配套,影响从业人员对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常识的了解。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比例没有达到100%。 四、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方面。企业安全生产不足,缺乏安全生产必须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基础安全设施与安全生产条件不相配套,管理水平低下,这些情况在很多企业存在,也造成众多事故隐患存在。 2.4东丰县安全生产发展形势与预测 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将通过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强化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生产条件达标为生产加工的前置条件之一。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安全生产不达标、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设施、设备。取缔作坊式生产加工作业场所,形成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集约型、规范型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预测是预防的前提,预防是决策的基础。随着安全科学技术得到重视,优秀的管理经验、安全理念将得到充分的应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长期地成为安全生产及管理的根本。今后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将应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合理实用的经营决策为企业服务,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章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3.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保障东丰县经济健康有序。 3.2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努力开创东丰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领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只重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安全的情况,做到全面发展,共同进步。 3.3总体目标:“十一五"实施初期,政府首先加快社会公益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监察和管理体系。2007年之前已建成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政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要求。各类行业安全形势呈现良好状态。2007年-2010年随着社会保障体系成熟,制度健全,形成绝对统一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状况彻底改善,各类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起数大幅下降。 3.4分类目标 3.4.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A控制重特大事故起数。参照2004全年各事故情况,到2007年总体下降3O%,到2010年总体下降60%。 B东丰县道路交通事故万台车死亡率控制不超过5人。 c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到2010年应控制为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 D到2010年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下降20%,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每150万工时死亡人数降低到1人。 E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控制在零的目标。 3.4.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1、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负责宣传教育防范措施和方法; 2、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 4、建立健全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档案; 5、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以上目标设定,截止到2007年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率必须达到90%,2010年全部完成。 3.4.3监督管理法规技术支撑体系(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和安全文化建设目标 1、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主,其他部门为辅。各部门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监管。同时还要对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真正承担起监管职责。到2007年基本形成完善监督管理体制。2010年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配套的法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2、“十一五,,期间加大新闻媒介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社会舆论等手段营造安全生产新局面,灌输和引导正确的、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理念和安全生产操作经验,保障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有效实施。 3、制定可行性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对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标准、新要求。 4、配备高素质、业务强的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事故救援工作。 3.4.4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目标 为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监察的科技含量,为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重特大灾害事故,提升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具体目标是: 1、2007年初步形成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框架,在安全生产基础理论、事故发生机理研究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 2、开发和应用实用性强,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的安全技术,在事故监测、预警、防、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安全管理方面,放宽眼界、开拓思路。 3、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重点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 4、促进安全科学产业化发展,运用经济实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5、2010年随着国家6个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成,东丰县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同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连动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体系。 3.4.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 A、东丰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62家,其中60家露天采石场、2家地下开采企业。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坚决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标准低、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到2007年全县控制和保留非煤矿山企业35家,到2010年数量控制保持在26家具有规模、安全生产达标的非煤矿山企业。 B、到2007年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得到重大改观。保留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部达标晋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c、到2007年基本消灭重特大事故,2010年完全消灭重特大事故,无死亡。 2、危险化学品行业 A、东丰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加油站在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共计58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4家,储存、经营企业54家(含3家液化气站),另外还有一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到2007年对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全部发放到位。 B、民用爆炸物品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凭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对经销、储存单位严格按照标准修建专用储存仓库。2010年前解决东丰县火药库布局不合理,与居民区安全距离不达标问题。 3、建筑施工企业 A、到2007年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达标率显著提高,建筑工人文化水平达到初中毕业,安全文化得到明显改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观念基本形成。到2010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率城镇为100%,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噪音、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环境安全文化建设方面争取达到大中城市水平。 B、到2007年对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的比率达到100%。
第四章 主要任务
4.1东丰县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行,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地方虽然出台了一批与之配套的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但并不能适应现代安全生产发展要求。应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制定相应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使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地方基层政府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全面修订各行各业的安全规程、安全标准,对过去法律法规中不相适应的内容加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要做好地方性规章、制度的收集汇总,抓好交流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人们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切实加强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法办的法办,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安全生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调动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大格局。 4.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2.1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都要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专人专管或分管,落实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理顺安全管理的关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建立起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体制。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监察手段,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和各级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察人员自身素质,做到管安全、懂安全,从而形成全面的齐抓共管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事故隐患,消灭生产安全事故。 4.2.2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创新 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必须发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开阔监管思路,大胆探索管理方式方法,为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提供新机遇。 1、结合实践深入探索,推动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将安全生产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以安全促发展的经济建设理论体系,以此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实现经济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的目标,彻底改变在某些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状况。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目的在于保护人的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明确职能定位的前提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监管工作,自觉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2、以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为目标,推进机制和体制创新。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是开展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通过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此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几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好关系,建章立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监管工作机制。企业因素尤为重要,应落实安全责任,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形成自我约束,预防为主全面保障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加强政策研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现监管手段的创新。因高危行业安全监管环境变化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生产安全许可制度,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发挥导向作用。善于运用行政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进一步把安全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真正实现“一票否决”。另外要积极探索思想教育手段、精神激励手段、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手段,利用产业政策进行约束和引导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生产工作目标。 4.3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 4.3.1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害的综合认识。安全意味着不危险,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称作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即达到安全状态。 安全生产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还有一种说法将安全生产指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但这两种说法以独立个体存在的话都不够全面。应该说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中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安全与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受破坏的总称。 4.3.2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安全生产成果转化、安全科技示范工程等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要求。逐步加快地方性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部门建设,与省内或省外大专院校等安全科研机构沟通,加强符合基层的实用型安全科学技术推广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政府提供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倾向,加快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提高行政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综合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和协调工作。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指导科学技术应用和技术示范的职能,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中相关的设备、设施和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还要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技术研究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4.3.3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随着安全生产工作日趋完善,相配套的基础建设逐步成熟,同时与之相应的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非常广,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都可触及。所以“十一五”规划实施应该将重心向人才培养进一步倾斜。因为只有真正懂专业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才可以有效地保障社会正常经营秩序,企业正常生产和运转。企业需要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监督管理部门更需要能力强、素质高的安全专业人才。面对各种角度,不同的需要,应该说无论从政府行政部门,还是企业自身都应该足够重视起来。安全即会换来效益,安全即会换来稳定的局面。政府将通过合理利用人才资源,提高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养教育。制定考核标准,实行能者上、弱者下,以此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战斗力。企业也要拿出资金来培养或吸纳懂得安全生产知识的有识之士,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创造财富。 4.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4.1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十一五”末期形成成熟的、可操作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地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和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因为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会尽可能降低事故后果,也就是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救援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应该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因此我们还必须拟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机构主要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统一调度,全面负责。 2、医疗救治:由医院、急救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组成。负责对事故的医疗救助工作。 3、消防与抢险:主要由公安、消防局、专业抢险救护组织等组成。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 4、监测组织:主要由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气象等部门组成。负责迅速测定事故危害区域范围及危害性质,以及相关监测。 5、公众疏散组织:主要由公安、民政和社区组织抽调力量组成。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引导群众撤离或增设安全防范措施和提供有效的保护手段。维护秩序、治安。 6、警戒与治安组织:基本由公安部门、部队、联防等组成。主要对危害区外围区域进行管理。 7、后勤保障组织:主要涉及计划、交通、电力、通讯、市政、民政、物资供应企业等构成。主要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8、清理防护组织。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环卫队伍等组成。清理污染物、消毒等工作。 9、信息公布组织:主要由宣传部门、新闻媒介、广播电视等组成。负责事故信息管理工作。 1 0、事故专家组:由相关的人员组成,为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做好参谋。 二、为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要通过法律法规系统保障、通讯系统保障、警报系统保障、科学技术与信息支持系统保障等角度,建立起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建立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三、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典型响应级别通常可划分为3个级别。一级响应级别为普通级,三级响应级别为最高。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处理方式。 4.4.1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东丰县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属于中小型企业,企业自身虽然不需要建立具有规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但企业内部应该建立基本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应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参照4.4.1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本企业的具有区域性、代表性特点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5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4.5.1安全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确定的重要基础性建设,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体系。对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起点低,基础比较差、安全措施不健全等众多因素制约县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了加快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速度,根据东丰县现状,尽快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准备工作。二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信息化的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三是分析东丰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保障。加快东丰县包括企业在内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疏通各种信息沟通的渠道,加强信息的统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数据的调度和统计,形成上下贯通、反馈快捷、客 观真实的安全信息网络体系。 4.5.2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根据东丰县经济发展状况,努力实现企业建设基础性信息处理工作,整合企业内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高危行业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企业信息化安全保障措施。企业还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资源库建设,这是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为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理、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 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提高重视程度。要把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2、积极筹措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投入较大的工作,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纳入企业预算。 3、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指定专业人员参加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建立企业相互之间信息交流系统。通过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人员之间互动、联动工程建设。使企业拓宽眼界和工作思路。 4.6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东丰县各种类型企业安全生产进步与发展,应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为宗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对东丰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监察等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后期根据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发展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之一,所以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东丰县政府应努力创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的政策环境,切实提高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工作乃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因此,加强基层领导和协调,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与应用工作是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决定性因素。制定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县域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吸纳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政策环境,真正把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上来。 4.7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抓好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吸引外来教育培训机构或提升本地行政教育资质,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立适应东丰县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4.8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4.8.1东丰县重大危险源监控 “十一五”期间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应该立即着手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建立重大危险源等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分级,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地方性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包括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措施、应急措施等),促使属于重大危险源范畴的企业建立健全监控机制,确保安全。 凡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实时监控。严密监视那些可能使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变化形势,及时给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然后将实际存在事态发展具体情况和数据上报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作为技术资料参考。 4.8.2东丰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十一五”期间重大事故治理工作将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基础。每年对交通、消防、生产安全等事故易发行业,及事故发生敏感期间,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的进行统一监管,综合治理。必须做到整改治理到位,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排查摸底阶段。梳理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和资料档案,防止新增或漏检的重大事故隐患脱离监管视线。确定列入专项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后,制定整改措施,下发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 第二、专项整治阶段。对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提出详细的整改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整改治理。 第三、检查验收阶段。对整改验收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允许继续生产经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对整改治理不及时,不符合要求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应依法行使职权,并担负起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4.9东丰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东丰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应该围绕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情况开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活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管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拟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监管部门负责监测方案的各项计划及运行控制中各项标准的实施与符合情况; 2、系统地检查各项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具和机电设备、现场安全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实施与符合情况; 3、监测作业环境(包括作业组织)的状况; 4、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监护。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应当的体检或对从业人员的早期有害健康的症状进行跟踪调查,以确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与从业人员签署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协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10安全产业的发展(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劳动防护用品) 要面向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性引导的支持,制定县域安全产业发展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应用和推广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加速对国家优秀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其产业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把国家科研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推向县域经济发展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4.1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11.1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通过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逐步向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经济效益化的方向发展,淘汰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的小矿、小场,逐步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根据东丰县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1、严格基本条件,各种证照齐全。“十一五”初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证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1月13日之前完成申请工 作,将根据企业现状给予安全评价,达不到标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 2、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有计划地淘汰技术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按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经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 3、增强工伤预防能力。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保障因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单位的工伤风险。 4、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年销售情况,分别缴纳不同等次的风险抵押金。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补充资金。 5、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小型采石场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要聘用兼职技术人员,帮助企业搞好安全生产,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预案,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定期演练,小型矿山应当与最近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8、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各企业要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氛围。 9、安全培训教育。按照各项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或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4.11.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抓好东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微杜渐,坚决从源头消除危险隐患,控制和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要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凡属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取消其生产资格;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依法予以取缔。 2、对大量使用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污染环境的各类电镀企业,坚决进行清理整顿。凡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要下决心予以取缔、关闭或停产。 3、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销售行为。对没有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经营单位要督促办理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取得许可证,仍然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取缔。 4、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都要将基本情况、现状、储存数量、种类进行申报登记,采取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3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服务水平,巩固东丰县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成果,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升的势头,为东丰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结合东丰县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A东丰镇内以治乱治堵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依法整治机动车越线和逆向行驶、夜间闯红灯、酒后驾车、无牌无证、单只牌照、随意停放等违法行为。突出对公交微型“面的"车、越线抢行、非站点停车候客、随意调头、超员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2、从严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强超强拐,随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清理各种违章占道,依法取缔马路作业工厂、马路堆物、马路摊亭及市场外溢,清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全面加强静态交通管理。 4、严格依法查处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内鸣笛问题。 5、坚决禁止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进入禁行区域。 6、专项整治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7、集中开展东丰县内悬挂外地号牌车辆的查处工作。 B公路以防范交通事故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从严处罚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速、强行超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及改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 4、坚决取缔过境乡、镇集贸市场占道。 5、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流氓滋扰活动,维护公路交通和治安秩序。 4.1 1.4建筑专项整治 以贯彻《劳动法》为主线,深入推动建筑安全普法教育。提高建筑企业经营者、职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查体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 1、针对东丰县建筑工地普遍存在脏、乱、差的状况,检查要对工地场容场貌从严要求,不符合文明生产的,必须限期整顿,达到显著的实际效果。 2、围绕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突发、高发的严重状况,重点检查在措施、工序、施工方面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况,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狠抓施工现场危险源、点的控制,治理事故隐患,保障安全。 3、抓好对成建制乡镇建筑企业、农村建筑队分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 4、土石方施工过程中,要把减少坍塌、爆炸事故作为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5、检查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和结案情况,伤亡事故漏报、瞒报的除补报外,没有结案的督促限制结案。 6、已经开展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的,应围绕检查内容,检查企业遵守执行情况,了解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4.11.5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主要任务: 1、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活动; 2、对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网点,一律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整改仍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3、在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活动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仓储改造,整顿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4、指导、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的内容: 1、排除安全隐患。对在居民区、学校周围、重要设施附近的烟花爆竹长期经营销售单位或网点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并验收合格后依法取得长期销售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抽样检验标准》、《烟花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发企业层层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深化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批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形成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凡未取得法律规定资质或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对烟花爆竹实行严格的进货制度和运输管理制度;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全面的清理整顿,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颁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5、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经营网点安全现状评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4.11.6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为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改善东丰县公共场所安全环境。对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查找可能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及时发现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督促采取整改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整改的,要责成有关单位在整改期间严防死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立即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报告,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当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并报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单位备案。 2、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3、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手续,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4、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5、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且必须确保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6、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8、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疏散方案,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9、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12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 维护东丰县城市公共安全是县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之一。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监管部门多,所以应保证县政府统一布署、合理调配,督促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严肃认真地对待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切实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人口密集场所等范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各类公共场所防火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对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行为立即纠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其用途。对重大安全事故还应本着“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公共安全涉及消防、交通、民政等多个部门,只有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 另外,还要从安全教育角度,强化公众的安全意识,以城市安全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为重点,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的识灾、防灾自我保护意识。 4.13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 东丰县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特点是普遍属于中小型企业。也就是说,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心。随着政府鼓励、优惠、扶持等政策的落实,外地投资和本地生产达效企业的生产运营环境得到进一步保障,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安全生产工作压力也将随之加大。与此同时,东丰县对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将以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坚决实行“三同时”要求,把握安全生产必须达标原则,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才能保证增产达效,创造社会经济效益。 另外,应改善中小型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作为技术更新、设备、设施调试调换、安全防护等辅助资金。要求和鼓励企业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切实提高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本着为东丰县域经济发展负责,这企业安全生产负责的态度,积极提供安全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把握原则,帮助和促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到2O10年东丰县中小型企 业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达标。 4.14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六十二条又强调了具有资质的中介组织机构的责任。根据东丰县经济发展趋势,不可缺少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机构的服务。所以创造良好的执业氛围和吸引有识之士的服务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潜力,挖掘基层中介服务人才资源,鼓励他们加入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中来。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保障优质快捷的服务,到2010年前形成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网络,为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奠定基础。对经济发展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评价的部门、固定场所和工作条件,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安全评价的技术负责人应该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历,并已取得了安全评价人员注册资格;具有10名以上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5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安全评价人员;聘有与申报业务相适应的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及技术专家;能够独立完成安全评价中主要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调查分析和主要职业危险、危害程度的预测,对技术文件有分析审核能力,并能够独立编写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对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应具有能够独立完成对现场进行检测分析的仪器设备。 4.15社区安全建设 城镇社区具有组织健全,结构紧密,可利用资源丰富的特点,以此为契机,东丰县成立社区后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转。但是,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东丰县现有安全监管力量和水平不适应社区量大面广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社区是第二、第三产业相对集中区域,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经营者本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等不利因素,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所以,深入开展社区安全建设,充分利用工作开展有广度、落实有深度、管理到位的优势条件,并且广泛借助社会力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事故防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东丰县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社会进步和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社区管理机构将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 加强机构建设 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安全建设,明确实施社区安全管理的目的、方法和步骤,规定社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密切配合,明确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和监管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一套完整的紧密的监管体系。 2、有效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 实施动态化管理 社区安全监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摸底排查,对重大危险源及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落实整改,妥善处理,并实时监控。建立基础材料档案,运用现代化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储存,实行全面的、动态的安全监管。组织区域性专项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反馈,层层上报,保证问题有效的处理。 3、相互配合 齐抓共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各机构将密切配合,互相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特点和优势拓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利用整合优势,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区生活环境。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必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构建资金、人才支撑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和加强组织领导。 1、创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政策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局面中起到重要作用,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顺利实施是“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基础,应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规划》落实所需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使安全生产工作具备与其作用、地位相适应的财政和政策环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完善检查机制和安全生产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和奖惩机制,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严格兑现奖惩,切实形成有效的工作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力度 把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保证来抓,作为《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进一步优化县域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的投资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业及全社会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政府专项安全投入为东丰县安全管理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和物质保证。 4、加强安全生产科普工作,培育和发展安全文化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等公共媒体,传播安全意识。普及科学知识、将先进的经验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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