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户: 您好!为全面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让更多的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省社会保险局决定以社区为单位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对城镇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及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我省目前参保群体的现状,未参保群体的实际困难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需求。 (一)基 本 政 策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目前,我国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早参保、多缴费、多得养老金为原则,参保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有经济能力的城镇居民。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且连续缴费满15年以上,可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领取养老金越多。 2、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还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如:我省2001年月人均养老金为560元,在几年逐渐增加的基础上,现已达到950元左右,比2001年增长了近70%。其中:2005年至2007年3年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40元左右。2008年月人均增加了95元。2009年、2010年国家还将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幅度将高于2008年。此外,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幅度的增大,在计发时,基本养老金也会提高。如: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了23.7%。 3、如果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发生意外,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4、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仍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可以继续缴费,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并从办理手续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缴 费 规 定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相关问题的意见》(吉社函[2008]20号)文件,对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出了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已经达到或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即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除以下几类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其他人员不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是与用工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二是在城镇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民工;三是与个体工商户业主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农民工。 3、新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参保时,需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帮工需提供业主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和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新参保的城镇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参保登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街道(社区)开具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相关证明。 5、对新参保的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实际缴费年限。对1995年7月1日以后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提供登记时间等相关证明,业主可以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月起,帮工可以从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三)缴 费 数 额 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8]19号文件标准,2007年我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年为14,290元,月为1,191元。 根据《关于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2007]65文件规定,2008年我县个体参保、个人续保可按社平工资的60%、80%或100%三个档次自行选择确定缴费,也可在100%——300%之间选择确定: 1、按社平工资60%档次,年应缴费1,716.00元; 2、按社平工资80%档次,年应缴费2,287.20元; 3、按社平工资100%档次,年应缴2858.40元。 缴费数额越大,退休时计算的退休费越高,缴费数额与退休费成正比。另外,领取今年的社保补贴按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一定比例返还。 联系电话:6218773
东丰县社会保险局 2008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