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历史使命 履行神圣职责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东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同志在全县政法工作 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这次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县政法工作。 下面,按照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6年全县政法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县政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政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为东丰的振兴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业绩。按照中央及省市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全面加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县委、县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强化情报信息和侦控工作,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对“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地遏制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反弹的势头。同时,加强了教育转化工作,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提高了防范处置能力。加强了“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期的稳定及安全保卫工作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县参观考察警卫工作。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初步建立了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排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四个工作机制。在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全县没有发生在全市及全省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积极稳妥地解决处理了涉法上访积案,全县涉法上访案件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成为全省最稳定的县区之一。 (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战果。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市委的部署,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突出了命案攻坚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地侦破了现行命案,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政法各部门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办案质量,保证了打击效果。去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04起,同比下降18.54%;共立治安案件712起,同比下降25.29%。全县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8起,破案率为51.99%,其中命案发16起破14起,命案破获率为87.5%;查处治安案件548起,查处率为76.97%。打处人犯273人,其中逮捕247人、劳教26人,抓获逃犯56人,有力地压住了社会治安阵脚。全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72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258件338人,全县审判机关受理刑事案件222件275人,结案217件,结案率达到了97%,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一方平安,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三)“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是“平安建设”的落实年和推进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我们在全县精心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平安东丰”创建活动,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综治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政法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平安东丰”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可喜成效。全县创建“平安东丰”工作氛围浓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明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逐步提升,专业化防控队伍不断扩大,义务防范队伍也已形成规模,社会治安整体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刑事治安案件总量明显下降,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总量也比上年有所减少。特别是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刑事大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去年6月份我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15个平安县区之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成效显著,我县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县,三合乡的蚂蚁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五五”普法工作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四)保障经济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县政法各部门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提供直接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安机关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警务战略,创新农村警务新机制,民警沉到村屯,警务贴近群众,促进了农村治安秩序的好转。审判机关制定实施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国有企业改革、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司法调解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71件,审结982件,结案率为92%,依法平等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力,维护了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不断转变执法理念,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明确了“八个界限”,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突出查办了一批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职能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也积极立案查处涉税、诈骗、制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组织干警逐户深入国有改制企业,广泛开展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有效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开展了为国企改革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共为社会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 (五)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的要求,我们切实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在政法机关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突出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抓实教育活动的每个环节,切实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此同时,我们紧密联系执法实际,着力解决法制观念不强,不依法办事等突出问题,以深入查摆问题为首要环节,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广大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广大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认真整改,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使一些错误的认识得到了纠正,模糊的认识得到了澄清,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切实解决了政法部门在执法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增强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广大公安政法干警、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在任务艰巨、形势复杂的情况下,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忠实的履行职责,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经得起任何风浪考验的,是值得党和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为全县政法战线所取得的显著成绩而鼓舞。这些成绩,将永远载入东丰发展的史册。 在回顾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有的部门大局意识不强,为经济发展服务不够主动;有的部门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意识淡化,对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化解不力;有的单位“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平安建设”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有些政法干警法制观念淡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执法犯法、违法违纪。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当前政法战线面临的主要形势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政法机关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承担了更重的任务。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我们提供了机遇,但也面临着挑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都与政法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措施,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政法工作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政法机关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面临着更大的责任和更重的任务,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更严峻的挑战。由于社会的深刻变化,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事件持续增加;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大多数社会矛盾和问题因为涉及到社会稳定最终进入政法工作领域,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政法机关已成为调节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之一;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执法的公正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机关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人民群众曰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成为政法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当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由于政法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敌对势力日益把政法机关作为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重要突破口,执法工作的每个失误都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有的还会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是当前政法战线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是我县社会总体稳定和谐,但影响稳定和谐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时期。各种社会矛盾还在不断出现,来信来访数量仍然居高不下。一些信访问题 及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简单,但很容易形成规模,出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将是我们政法机关最大量、最经常、最基础、最艰苦的一项工作。同时,现阶段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的暴力性加剧,社会危害严重。对敌斗争形势复杂,半岛局势始终处于多变状态,特别是朝核试验后,变得更加严峻,对我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从国际上看,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将长期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严峻斗争。同时,国内国际两方面因素互相交织,互相影响。境外对境内的影响越来越大,网上虚拟世界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非政府组织对群众的影响越来越大,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积极有效地做好应对工作。 三是政法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但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问题。近年来,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政法系统的执法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端正,一些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政法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和司法体制等都存在一定程序的不适应。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要求和司法需求日益增强,政法机关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权力越来越大。同时,执法活动处于更直接、更广泛、更严格的社会监督之下,政法机关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与这些要求比,我们政法机关化解日益增多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社会治安管理的手段还比较薄弱,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干警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人民群众还不满意。从执法的外部环境看,对政法工作的保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现象。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努力从政法工作自身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政法工作的需要。 三、2007年全县政法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我们党将要召开十七大,明年将在我国举办奥运会,我们必须立足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思考和做好政法工作。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加强经济社会司法保障,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保障和建设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东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按照这一总体任务目标,今年全县政法战线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在切实履行政法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上下功夫。 一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衡量政法工作,不仅要看办理了多少案件,出台了多少管理措施,开展了多少次专项行动,接待了多少次群众来访,更要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理顺了群众情绪、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法机关的政绩,最终体现在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上;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就是政法机关的最大政绩。我们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更好地处理专政与民主、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以更好的执法质量、更低的执法成本、更便捷的执法形式,为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不仅要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而且还要从我们的工作中体会到社会的和谐,增强幸福感。如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不能只注重用刑罚震慑犯罪分子,还要着力把他们改造成不对抗社会的新人;在调处民商事纠纷时,在严格依法及时做出裁决的同时,还应当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探索实现罢访息诉的途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只满足暂时的平息,而是要着力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理顺群众情绪;在维护治安秩序时,不能只依赖处罚使人服从,而要立足于使群众心悦诚服地遵守社会管理秩序,减少对立情绪。 二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丰富执法为民内涵、提高执法为民水平,作为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促进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和着眼点,时时、事事、处处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是具体的、现实的,他们往往从自身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权益是否得到依法保护、涉及的案件是否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来评价政法工作。因此,我们必须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行为,认真解决群众打不起官司、打赢了官司又难以执行等问题,坚决整治好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发展共识和要求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上来,把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和创新能力集中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更加积极而广泛地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三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和谐。政法干警要树立良好形象、政法部门要提高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必须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也就是说,政法机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归根结底要靠公正执法。要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特别要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无论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都要依法秉公办案。要通过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享受法律的公正。通过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收入,缩小收入差距,逐步消除群众对分配中不法行为的不满情绪。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严厉查办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就学以及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犯罪,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通过依法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严肃查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使人们感到冤情有处诉,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 (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在为振兴东丰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上求发展。 一要转变思维方式,努力做好为全县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工作。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福有书记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县正处在增强发展基础、积聚发展能量的关键时期,正处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正处在持续加快发展、确保实现振兴的关键时期,各级干部必须视团结为生命、视发展为已任、视百姓为天职,必须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经济发展上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快速推进。为此,全县政法机关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促进全县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努力促进振兴东丰、富民强县。要围绕县委提出的要求,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为着眼点,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正确处理执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自觉坚持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统一,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着眼全局,争取最佳的执法效果。进一步密切与经济部门的联系,深入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拓宽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渠道,使执法工作更加贴近经济、服务经济。进一步加强司法软环境整治,抓好涉软案件查处工作。 二要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政法各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好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依法调节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依法促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妥善处理涉及环境、资源方面的纠纷案件,保障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理好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促进政府转变职能。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消除执法中的歧视。推进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促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局面。 三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既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努力平息各类经济纠纷,实现社会和谐。要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金融、财政、非法集资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当前,要深入开展好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政法委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政法机关要依法履行打击职能,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建立起安全、高效、有序的金融秩序,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要依法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廉洁从政,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的问题。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大力追捕逃犯,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坚决追缴和挽回经济损失。完善政法机关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水平。积极探索事前预防、同步预防、专业预防和科技预防的有效形式,提高发现、预防、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 (三)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在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上求作为。 一要把维护稳定纳入重要曰程,以正确的稳定观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政部门务必要履行好的一项政治责任。要继续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做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要经常分析形势,准确掌握和妥善解决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以和谐状态为目标,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稳定和谐。要把社会的稳定和谐建立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既要维护治安安全、国家安全,还要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实现全面的稳定;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社会矛盾和问题,制定严格的维护稳定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稳定,不能理想化地要求矛盾减少、案件下降。既要确保当前的稳定,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现实问题,又要看到影响稳定的深层次原因,着力研究落实带有根本性的、长远性的治本措施,以实现可持续的社会稳定。 二要依靠政治优势,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必须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既要重视法律手段越来越重要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又不能绝对化、简单化。即使进入司法渠道,也要把处理过程变成加强思想工作、理顺情绪的过程。要处理好越来越突出的矛盾纠纷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解决好维护稳定工作中源头预防与末端处理之间的关系,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主要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不能把依靠政治优势可以解决的矛盾都引向司法渠道。各级党政部门要努力搞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多一些调解疏导,融法、理、情为一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要善于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重点加强乡镇社区两级维稳机制建设,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当前,我县涉法涉诉非正常进京访的排位仍然比较靠前。从实际情况看,上访群体中真正无理取闹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上访案件都是有道理或有一定道理的。因此各级领导对信访形势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特别是要解决好非正常进京访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不仅主管政法工作和政法系统的领导要包案,其他领导都要包案,确保问题解决、罢诉息访。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考评档案。检察机关要加大法律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要按照预案超前化、指挥系统化、处置科学化、用警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超前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四个机制”,强化对上访案件的稳控,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接待上访群众中,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一定要换位思考,转变感情,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要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既要防止激化矛盾,强调慎用警力,又要对局势的变化有充分估计,备足警力,该出警时果断出警,有效控制事态;既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要严厉处置打砸抢行为,严厉打击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 (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在以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上求突破。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着力提高全县平安建设水平。今年是平安创建的最后一年,是巩固提高年。 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实现既定的目标。同时,又要着眼于建设和谐东丰,研究制定未来五年平安建设规划,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以平安建设保稳定、促和谐。建设平安东丰,重心在基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全社会构筑起治安防范的铜墙铁壁,最大限度地减少发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破案率。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创建“平安东丰”为龙头,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综治干部的配备和综治中心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负责。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要从干部使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以及奖励等方面,讲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为基层办、钱为基层花的导向,真正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让基层干警有干头、有奔头,乐意在基层,扎根在基层。要继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努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进一步结合,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都要真正落实,宽严都要依法进行。严,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要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宽,就是要坚持区别对待,应依法从轻的就要从轻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犯罪人,可依法判处缓刑、运用减刑或假释等措施,进行教育、感化、挽救。要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尽可能依法减少刑事处罚数量。要注意统一政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标准,切实把这一政策落实到具体案件上。特别是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探索建立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调解制度,争取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更加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统筹社会资源,提高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水平。要改进社会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体制,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当前,改进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改进社会管理的思路,就是要把各种人群的组织隶属关系理清楚,把各种社会组织的属性理清楚,把各自的管理责任理清楚,把管理措施跟上去,从而把每个人都归属到各种社会组织之中,把各种新的组织都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对这些问题,既要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的作用。对流动人口,实行业主责任制和暂住地责任制,不能有游离于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人员的监护和教育,要明确有关组织负责;对有违法恶习的青少年,要通过工读学校有效地管理起来;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于文化娱乐、网吧、废旧物品收购等新兴行业、特种行业,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谁登记、谁管理”。要深入研究加强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息管理的新办法,有效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应急预案执行、保障和运行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五)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在有效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上求质量。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政法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敌情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专政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的图谋,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要认真研究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破坏活动的新特点、新变化,把握斗争重点,注重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宗教、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注意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注意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要坚决贯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妥善处置”的方针,加大防范邪教各项工作的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各种邪教组织发展蔓延。要坚持贯彻“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基本政策,加强“法轮功”、“实际神”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社区、村(屯)”活动。坚决防止各类邪教组织聚集闹事、进京滋事、从事破坏活动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实现“三个零”的工作目标。要严防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摸清各类“维权”组织的底数,严密掌握其活动状况,对于打着“维权”旗号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组织和人员,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间谍情报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强化情报主导机制,加强军地隐蔽斗争的协作,提高对敌斗争的整体水平,挫败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和改进对互联网的监控,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六)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在全面提高政法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求创新。 政法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我们必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法队伍政治坚定。要牢牢把握政治建警的方向,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教育,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政法队伍永远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教育活动中,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执法工作,靠我们的不懈努力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新形象。同时,我们还要牢固树立起一种敢碰硬、不服输、争一流的思想意识,保持一种顽强拼搏、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干就要干好,干就要干出个样子,真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使用好,把自己的职责履行好,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为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基础建设,提高政法队伍业务素质。要始终坚持业务强警的原则,树立政法专门人才资源的观念,按照贴紧实际、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干警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把参加培训、成绩优良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把思想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作为年度考评奖惩的重要标准。要精心组织实施干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脱产培训。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形成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打造学习型的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坚决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执行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法干警约束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改进政法机关的纪律和作风,政法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此外,在政法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认真总结和大力弘扬政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确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大力倡导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少说多做,埋头苦干,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解决突出问题上,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真正树立起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此外,要大力加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带好队伍,做出表率。 四是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我们将把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违法办案以及错案追究的问题,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干警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粗暴、办案质量不高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存在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包庇纵容犯罪等现象和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惩处,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今后凡是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错案的坚决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坚决清除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确保政法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的一年政法战线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殷切地希望全县政法战线的同志们要以昂扬向上的革命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平安和谐的东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