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政法委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东丰县委政法委书记 刘长林
当前,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阶段,县委政法委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充分发挥党委在执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前不久,我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总结回顾了几年来县委政法委在职能作用方面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了政法工作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方式。 一、东丰县委政法委的基本情况 我们东丰县政法委现有人员编制16人,实有16人,空编1人,其中有一人不占编(书记为公安编制),有事业编4人,工勤编2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政治处主任1人,工作人员12人,内设机构有5个科室:办公室、政治处、综治办、执法监督科和610办公室。 政法委隶属于县委的一个职能部门,书记由县委常委担任,同时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其职能作用是协调、指导全县政法工作,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还担负着执法监督和综合治理、打击邪教等工作,在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委的办公经费是县财政每年按人头1000元列入预算,年初一次性拨款给政法委,另外每年给一台车的经费3万元,办公经费明显不足。各项待遇低于公、检、法、司各部门。 二、县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情况 东丰县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10月,1989年4月机构改革中撤销,1990年5月恢复。县委政法委成立以来,随着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形势的发展,政法委员会的职能逐步加强,特别2001年由县委常委任政法委书记以来,县委政法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在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县政法工作整体水平逐步提高。其表现在: (一)注重责任落实,各项政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为把各项政法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全面提高全县政法工作水平,近年来,我们东丰县委政法委把强化激励和制约机制作为突破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与各乡镇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打击处理邪教工作责任状》,与政法各部门签订《政法队伍建设责任状》,明确乡镇、部门政法工作的责任、目标及奖惩办法,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工作制度》《政法系统表彰奖励办法》、《政法系统中层干部任免管理规定》等,使全县各项政法工作做到了有彰可循。通过对各种责任状进行严格考核,划分出等次,并对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从而使工作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得到贯彻落实,把各项政法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单位、人头以及每一个工作环节,政法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政法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落实工作措施,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确保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我们针对不同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不断加大工作措施。通过落实责任、建立信息网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仅2006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526件,其中有95%化解在了基层,防止群体上访10余批次,制止械斗7件;通过深入开展对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和打击“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教育转化攻坚战、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效遏制了“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到2006年底,全县“法轮功”重点人员转化率达98%,“实际神”人员绝大多数脱离邪教组织,实现了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的“三个零”工作目标。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多年来我们东丰县政法委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各个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先后对和平、东丰镇等治安混乱乡镇开展重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毒杀耕牛、盗抢机动车等专项斗争,把打击的重点投放到各种严重暴力犯罪上,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的态势,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6年,全县发生命案16起,破获15起,破案率达93.75%。同时,我们政法委积极探索城乡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途径,总结推广了二龙山乡设立治安卡点、仁合乡双泉村群防群治、大兴镇社会治安十户联防等一批防控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在东丰镇内大力开展了六项工程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治安防控机制,专业化治安防范队伍初具规模,在全县组建了324人的专职治安联防队,全县义务治安联防人员已达5846人,在303国道、城乡结合部、边缘结合部主要交通路口建立治安卡点,农户安装报警器2.1万余台,警铃入户率达30%。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县社会治安的整体控制能力,各类案件发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仅2006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804起,比上年下降18.54%;治安案件立案548件,比上年下降25.29%。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把握机制创新,政法工作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东丰县政法委充分发挥领导和管理作用,积极推进政法工作各项改革。一是公安管理体制和勤务方式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在全县范围实施区域警务战略,建立社区工作平台,减少了中间层次,下放了管理权限,做强了实战单位,实行了一警多能,把90%的警力配置到第一线,实行了“三村一警”和“民警驻村制”,勤务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被动勤务方式向主动勤务方式的转变,由管理型勤务方式向服务型勤务方式的转变,由打处为重点的勤务方式向以防范型勤务方式为重点的转变,使警力进一步前移,做到了合理配置警力,提高了快速反映能力和整体作战控制能力。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为增强政法部门的活动,县委政法委认真履行管理政法部门中层干部职能,在政法系统中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现了中层干部能上能下,解决了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一潭死水的局面,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强化教育管理,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建警”的方针,在政法系统中大力倡导创学习型政法单位、做学习型政法干警,通过开展“学做创”活动、人民满意活动、举办培训班、召开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政法部门干警学习风气日渐浓厚。现在广大干警除结合岗位学习外,有100余名干警参加各类函授学习。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坚持从严治警,纪律作风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我们在全县政法系统中连续组织开展了集中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政法队伍清理整顿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针对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信访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干警,认真解决干警执法观念、执法作风以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明显改善。三是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干警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通过开展“两保”检查、个案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重点剖析了一批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涉法上访案件,处理了一批涉案违纪干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公开办事制度、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评议活动,切实加强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基本做到了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政法工作健康发展。 三、当前政法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前一阶段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感到政法工作在实际运行当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干部交流不畅,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稳定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支持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然而,由于干警的管理体制和干警的交流机制不够顺畅,导致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查处不力,警示教育作用不强,干警交流不畅,激励机制不活。 二是管理职能弱化,缺乏有效的领导权威。当前政法委在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上,仍然还延续过去传统的管理方式,实行“双重”的管理体制,政法委的领导管理职能始终处在协管的作用。这种干部任免与管理权限相分离的体制,必然导致政法委机关领导权威的弱化,导致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就显得苍白无力。 三是工作机制不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近年来,由于农村大力实行减负工作,特别是农村实行费改税后大量削减了机构和人员。如各乡镇没有设立专职政法委员,各行政村撤掉了专职治保主任,这样就导致了基层政法、治保组织不断弱化,造成农村基层政法、治保工作的被动局面。 四是后勤保障不力,缺乏有效资金投入。目前,由于受地方县级财政资金紧张的限制,导致县级政法委机关在经费资金投入上缺乏必要的保障。而公、检、法、司四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都在资金上有投入、有倾斜,提供了很多的后勤保障。这样就使我们县委政法委在很多工作上处于困难境地。 五是服务意识不浓,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级党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经济的发展与振兴也是各级政法部门的严肃的政治任务。而近年来由于政法部门只注重在创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在为经济发展服务上缺少必要的协调与配合,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浓厚,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关于对今后政法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在当前形势下,大力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各级党委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形势的不断发展,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下面,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实践谈几点建设和思考,概括地说就是:牢固一个思想、强化两项任务、发挥三个作用、处理好四个关系、完善五种机制,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牢固一个思想(牢固树立政法工作必须要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思想观念)。 政法部门是党的执法机关,如果脱离了党的领导就会失去方向。因此说政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级党委的监督,把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严格、公正、高效、文明执法。而各级党委也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从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保障上倾斜政法队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始终。 二是强化两项任务(切实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两项基本任务)。 政法部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担负着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机关还要担负起创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历史重任,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和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政法工作,不断完善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打击各种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水平。同时,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是发挥三个作用(即组织、协调和管理三项职能作用)。 政法委作为政法各部门的领导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权限,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政法委都要去组织开展,在一些执法环节上更需要政法委去协调。如果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好,极易造成部门之间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很难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在队伍管理上政法委也担负着重要职责,如果不加强对政法各部门和政法队伍管理和监督,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严格公正执法就很难得到保证。 四是处理好四个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监督与管理的关系、打击与保护的关系)。 在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上,政法部门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做到文明热情服务,这就需要我们克服过去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在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上,政法工作要谋求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不改革就没有发展。为此政法部门就必须正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既要注重司法领导体制改革,又要注重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这样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效能。在处理管理与监督的关系上,就要在政法委强化领导部门的权威性,政法委组建纪工委、干部的考核任免权归口政法委,这样才能真正行使好监督的权力。在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上,即要体现法委的震慑力,对违法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而在市场经济领域,对合法的经济行为必须予以保护,对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 五是完善四种机制(管理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第一,要完善管理机制。政法委是县委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代表县委领导政法各部门开展政法工作。因此,各级党委要赋予政法委对干部的管理权限,特别是要赋予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和各乡镇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日常工作应由政法委进行考核,提出晋升和调整意见。建议乡镇党委设专职政法副书记或设专职政法委员。 第二,要完善监督机制。目前,各级政法部门都设有纪检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他们的作用,特别是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同级纪检组织很难进行查处。为了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政法委必须要成立纪工委组织,并赋予一定的 调查权和查处权,这样才能强化政法各部门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第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政法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如果工作机制不顺畅,很难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当前,综治办、610办公室与政法委合属办公,主任都由副书记兼任,没有设专职主任,导致兼职不专责。由于目前在各乡镇的政法工作都是由一名乡镇干部兼职,没有专职政法书记,导致政法工作不突出不重要,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治保主任大多数是兼职,很不利于开展工作。因此要完善基层组织建设,配备专职基层治保主任。 第四,要完善保障机制。政法工作需要经费保障,政法委也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因此建议上级政法委要建立一项后勤保障机制,每年向基层政法委投入一定的经费,这样既可以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困难,也可以保障基层政法委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完善一些基础设置建设性工作。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组织保证。 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是当前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党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体体现。为此,今后我们将牢牢把握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基础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从而确保全县政法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第一、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牢牢把握政治建警的方向,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终保持“两个务必”的清廉本色,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这支队伍永远忠实于党、忠实于祖国、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 第二、切实加强政法队伍业务基础建设。要始终坚持业务强警的原则,树立政法专门人才资源的观念,按照贴紧实际、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干警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把参加培训、成绩优良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把思想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作为年度考评奖惩的重要标准。要精心组织实施干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脱产培训,两年内要把全体干警轮训一遍。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形成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打造学习型的政法队伍,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三、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要坚决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执行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法干警约束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改进政法机关的纪律和作风,政法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解决政法队伍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对政法干警进行警示教育,要坚持内外结合,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严格贯彻“各项禁令”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凡群众举报问题查实者,对干警要严肃处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认真总结和大力弘扬政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确立正确的行为导向,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加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带好队伍,做出表率。 第四、要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我们将把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的问题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干警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案质量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存在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包庇纵容犯罪等现象和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违反各项禁令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从而确保政法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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