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及省、市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安排部署我县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重视,胡锦涛同志批示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如何能够尽快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全面提高对敌斗争处置能力,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以保证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动我县经济实现新跨越的迫切需要。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需要良好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进一步统一全县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促进发展的大局观念,可以进一步促进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转变执法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保护与服务的关系,以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确保执法、司法公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是我们个别干警受西方消极法治观念的影响,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对中国国情不加考虑,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缺少政治鉴别力。对此,我们必须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县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们的政法队伍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我们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问题,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以下六个本质要求: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三是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按照上述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在这方面,要重点解决法治观念不强,违背宪法和法律,不依法办事等问题。一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要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在这方面,要重点解决宗旨观念淡薄,在执法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搞特权,耍威风等问题。一要坚持一切依靠人民。我们的工作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取得很好的成效。否则,单靠增加人员编制和技术装备,解决不了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大干警要树立保护人权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三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坚决杜绝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求得公平,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方面,要重点解决随意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要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把证据关、法律关。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各项规定,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加强执法监督,以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成效。在这方面,要重点解决中心意识不强,片面强调业务观点,不能很好解决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问题。要着重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第五,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广大政法干警既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法律的忠诚卫士。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动摇。党员政法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政法各部门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折不扣、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我们政法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纳入重要日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政法部门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时期政法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学习罗干、周永康同志在全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收听收看讲座光盘。政法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在学习宣传费云龙、芮志江、张维忠等先进典型的同时,注意培养、发现和宣传本部门的先进典型。 (三)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真正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观念得到更新。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进一步促进执法公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中。重点抓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 (四)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教育活动的落实。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和掌握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工作走过场,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补课。 (五)建立长效机制,把学习教育活动制度化。要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仅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而且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政法部门要针对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干警进行专门培训。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本系统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并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保证把这项教育活动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六)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项政法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振兴东丰经济至关重要的一年,政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内容丰富,要求很高,必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政法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每个干警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以对党、对人民、对全县发展大局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措施,切实提高我们政法机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东丰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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