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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对我县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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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萍 王吉才 文章来源:东丰县广电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7] |
4月16日,省人大预工委主任于谦、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海廷一行来到我县,对我县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视察。 于谦一行与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贞和、县人大副主任陈嘉柱、副县长王淑梅、李鹏飞及县财政局、卫生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李贞和向他们汇报了我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副县长李鹏飞汇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 对于列入年初预算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我县严格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保证全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定额、税费改革和“三项基金”等基本支出;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将资金划至专户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年末新增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新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年初预算未安排的当年新增人员工资、调资、新增死亡人员的抚恤金及遗属补助;增加对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投入;较大额度的重点项目支出;增加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补助等。 去年我县共有26.3万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8.1%,有12.1万农民受益,补助金额1268.4万元;今年共有27.2万名农民参合,参合率达90.83%,截止到今年3月份,共有30871人受益。2007年我县又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县乡28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与合管办进行了联网。并于今年三月份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网上审核、结算与报销,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网络化管理,提高了科学化管理水平。 省人大预工委主任于谦对我县财政转移支付工作与新农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我县在财政转移支付工作中管理办法制定规范、资金的使用达到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最大化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于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工作,他希望我县要完善设施条件,加强新农合微机化管理;要结合参合农民实际,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从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新农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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