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规范有序实施,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我局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起草了《东丰县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文件全文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17:00。
二、征求意见范围
社会各界单位、相关培训机构、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邮箱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核查回复,请反馈意见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东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科
2. 咨询电话:17633557677
3. 电子邮箱:610655210@qq.com
4. 联系地址:东丰县锦绣街333号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非正式实施文件,相关内容最终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2.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研究,吸纳合理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印发实施。
点击下载附件:《东丰县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