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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2024年12月18日东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资〔2024〕428号)及《中共东丰县委关于印发<东丰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县政府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县国有企业户数29户,其中一级企业4户,二级企业16户,三级企业9户,资产总额100.91亿元,同比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专项债项目、在建工程增加;负债总额55.06亿元,同比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款增加;国有资本权益总额44.95亿元,同比增长8.7%。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县纳入财政资产管理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266户,资产总额215.86亿元,同比增长6.4%;负债17.77亿元,同比增长10.2%;净资产总额198.09亿元,同比增长6.1%。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我县土地资源面积25.25万公顷。其中:湿地0.03万公顷;耕地13.68万公顷;园地0.12万公顷;林地8.72万公顷;草地0.03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2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67万公顷;其他土地0.25万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我县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21种。主要包括铁362.86万吨;水泥用大理岩3432万吨;矿泉水年开采量3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资源各乡镇均有分布。
3.森林资源情况。我县国有林地3.3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2.98万公顷;灌木林地0.02万公顷;未成林地0.12万公顷;苗圃、疏林、林业辅助用地0.02万公顷;无立木林地0.17万公顷;宜林地0.05万公顷。
4.水资源情况。我县境内有河流、沟壑765条,属于松花江流域、辉发河水系和饮马河水系,总长2268公里,其中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31条,长度625公里。主要河流有伊通河、莲河、梅河、大沙河、大横道河等;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4亿立方米,重复计算水资源量0.8亿立方米。
(四)公路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县公路资产2260.2公里,入账价值165.43亿元。其中:县道10条路线,里程212.3公里,入账价值23.4亿元;乡道87条路线,里程726.3公里,入账价值50.79亿元;村道970条路线,里程1321.6公里,入账价值91.24亿元。
(五)文物资源资产情况
我县共有文物点95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88处;文博库房34平方米,无陈列展厅;全县共有文物标本近2000件,主要包括完整文物300余件,国家一级文物1件,二级5件,三级8件。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有关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完整、准确、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督促国有企业按月更新,按季度报送进展,制定管理细则,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三是对四户一级国有企业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企业高管人员绩效工资,实现考用结合。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东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资产管理,深化制度建设。二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实地走访等方式,厘清资产底数,完善监管系统,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国有资产盘活奠定基础。三是多措并举加强重点国有资产管理,推动无证房产办证工作,督促公共基础设施入账,联合机关局摸排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资产。四是印发全县分类盘活资产工作方案,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资产盘活,2023年实现处置收入5279万元,有效缓解财政压力。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土地资源方面,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万公顷;落实田长制工作,健全乡镇、村田长制,建立相关制度;着力完善重大项目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稳步提升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质效,保障项目用地加快组卷报批;加大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力度,坚持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目标不动摇。
水资源方面,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建立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规定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一律禁止新开采地下水;编制完成《东丰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细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全面实行取水必论证,用水必计量,加大节水管理力度,实施计划用水管理。
林业资源方面,合理规划林业土地利用率,有序实施采伐,2023年度采伐570公顷用于建设国储林和高效红松经济林;逐步改变以采伐林木为主的经营模式,发展高标准红松经济林产业,为红松果仁加工产业准备充足的原材料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现有红松果林生产经营,采用网络平台竞价出售红松籽采摘权,已收取286.6万元的利润分成。
(四)公路资产管理情况
明确以交运中心、各乡镇、街道为公路入账主体,完善公路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县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每年度考核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及“路长制”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政府监管农村公路建设的格局;推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及养护模式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深化。我县国有企业目前仍存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未完全实现集中统一监管,部门之间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例如:部分企业还有在建工程,需要待项目竣工后才能完成划转。二是公共基础设施游离账外。我县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按照制度要求登记入账或调整记账科目,形成的资产仍在账外,且有部分单位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于专户账内核算,无法厘清资产来源和价值。三是部分房屋资产证照不齐。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大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包括正常使用的办公用房、闲置待出售的业务用房、经营性门企房等。有产权证的房产中也有部分存在权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导致盘活资产无法过户。四是森林资源经营发展不善。我县森林资源退化严重,林木质量严重下降。因年采伐限额限制,不能及时采伐更新,造成林地资源浪费,阻碍了林业可持续经营与发展,森林资源储备量低,林业可持续经营进入“瓶颈”阶段,且国有林场进入改革过渡期,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上尚未顺畅。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国企改革,建立人才队伍。根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政策体系落实落地,提升改革综合成效的要求,待县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出台后,实施东丰县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加强多部门协作,共同解决闲置资产办证、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等问题,切实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统筹规划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和使用效益。
(三)统一房产权属,容缺办理权证。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房屋办证问题,协调权属部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容缺办理权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办证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和卫健系统房屋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四 )深化林场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现代化林场,走出一条适合本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针对樟子松衰退病和和黑松过熟林现状,对上争取退化林采伐限额,进行皆伐改造;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培育经营红松果林,提前增加收入并储备森林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