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编号:2020049
申请人:王琳 依据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吉0421执恢93号)文件,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吉房权五字第0015号、吉房权五字第0016号、吉房权五字第0017号、吉房权五字第0018号),当时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现申请政府网站对其3132.30平方米的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进行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方式:6200021 联系人:刘力
公告单位: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