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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东政发〔2022〕3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东丰县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九届东丰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东丰县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吉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吉农建发〔2020〕19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建设主体、使用主体、管护主体”统一的办法组织实施,以农民为受益主体,以农民承包经营的耕地为实施载体,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主体功能,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如期完成省里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二、建设内容
农田建设项目,是指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类型,项目建设措施全部以农田为依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三、职责分工
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项目申报、项目设计、计划报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田建设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职责是:
1.规划编制。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根据区域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编制全县农田建设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省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上报全县农田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在项目乡(镇)的配合下,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地块,拟定建设内容。
3.项目设计。依法组织项目设计招标工作,组织乡(镇)和设计单位,进行外业勘测、方案论证、工程设计等工作,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设计文件。
4.计划报批。按规定向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和年度实施计划批复工作。
5.组织施工。依法组织施工招标工作,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依法约定合同价款、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安全生产等条款。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同时报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程序,委托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工程计量、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第三方机构,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6.项目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工作,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乡镇完成工程移交管护、项目公示等工作。
7.上图入库。按规定将项目区域位置、建设任务、建设措施等地理信息绘制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图中。
(二)项目乡(镇)政府:项目乡(镇)政府是农田建设项目的配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1.确定建设内容。负责将县政府分配的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村、组、地块,统筹考虑本地水土资源规划、农田基础设施状况、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和农民意愿等综合因素,拟定项目建设内容,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涉及用地、用电等相关事宜,组织工程建设,加强施工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配合做好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乡村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4.开展工程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好工程交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台账,落实管护人员,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三)其他部门: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参与完成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前期手续等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县政府领导牵头,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各乡镇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农田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分析研究上级相关政策,解决农田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
(二)建立工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建设单位监管、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工程材料、设备、隐蔽工程、施工工序、单项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的质量控制。
(三)建立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预(结)算评审制度,在项目招标前对批复项目进行一次预算审核及评审,由预算评审机构出具审核意见或评审报告,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按照“第三方计量机构测绘,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联合确认”的方式确定结算工程量。项目竣工后,由预算评审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工程和财务决算并分别出具评审报告。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应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负责本部门专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评价和检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好上级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项准备工作。
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丰县农田建设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组 长(指 挥 长):方 勇 副县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张瑞新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姜 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程会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县人社局局长
孟祥玖 县发改局局长
江素华 县审计局局长
魏利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明林 县水利局局长
郭 鑫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宫化江 东丰镇党委书记
徐 义 横道河镇党委书记
朱 辉 三合乡党委书记
王国宽 大兴镇党委书记
车明松 猴石镇党委书记
李文晶 小四平镇党委书记
史益锋 大阳镇党委书记
孙忠伟 沙河镇党委书记
徐士海 南屯基镇党委书记
李 健 杨木林镇党委书记
于子霆 二龙山乡党委书记
王一昊 拉拉河镇党委书记
王伟杰 那丹伯镇党委书记
马胜越 黄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姜深同志兼任。
农田建设项目法人为东丰县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在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东丰县农田建设工程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农业农村局同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负责各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经局党组议定并报县政府。
具体如下:
办公室主任:姜 深(农业农村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刘海东(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苏荣波(农业农村局项目科负责人)
赵 忠(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赵 霞(农业农村局财务科负责人)
王子奎(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长)
李文强(农业农村局安全科科长)
主要职责分工:
1.项目招标:农业农村局
2.项目申报、设计、组织施工: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3.项目质量管理:农业农村局
4.项目安全管理:项目乡镇
5.项目财务管理:农业农村局
6.项目档案管理:农业农村局
7.项目信息管理:农业农村局
8.项目验收: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