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栏
东政办发〔2022〕2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东丰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2〕16号) 等文件要求,围绕国家部委提出的“三个全覆盖”目标和7项约束性指标,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县域市场倾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农用物资下乡双向流通网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实施目标
加快我县县乡村商业体系建设,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的改造升级,打造全县经济发展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
三、资金来源
东丰县实施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预计累计投资57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集贸市场、县域商业大数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点、农产品上行和项目管理咨询运营服务等。
四、实施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改造14处乡(镇)商贸中心
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14个商贸中心,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支持补助购买商品排列展示架、购物筐或购物车、电子收款机(POS 机)、电脑、打印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中(小)型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鼓励连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单个乡(镇)商贸中心按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上限不超过5万元。
2.改造2处乡镇集贸市场
结合东丰县各乡镇的集贸市场实际情况,为猴石镇、大阳镇建设改造集贸市场。加强集贸市场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加快清除马路市场,还路于民,把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为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乡镇集贸市场可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建设改造,建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乡镇集贸市场按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
3.数据赋能服务
建立本县域的商业体系大数据体系。能捕捉全域商业数据,动态跟踪县、乡、村三级地域零售、产业、电商、物流、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网点网络建设情况;能够明确区位、数量、规模、业态功能、服务等商业数据,指导当地产业链上下游合理布局,及时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同时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零售等统计指标。
购买服务可全额补助,合作协议须明确一次购买应服务5年,按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改造一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支持发展智慧物流。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1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全额补助县政府进行改造,但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2.改造14处乡(镇)物流快递站
乡(镇)物流配送站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有场地条件的应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小型仓库改造和补助购买货架、手持数据终端(PDA)或库采仪智能终端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
每个乡(镇)物流配送站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三)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支持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主要支持参与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的场地租赁、展台搭建等和线上促销企业销售商品的物流快递。品牌建设主要为县域优势农产品营销策划服务,县域公共品牌注册及推广、宣传视频拍摄、农产品上行数据包制作,搭建本地产品供应链体系等。
在项目周期内,农产品上行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线上促销活动每场按上限不超过10万元、当地当年邮政快递收费50%的标准补助物流快递费用;线下促销活动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县域公共品牌打造以及推广可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48万元。
(四)县域商业建设咨询管理运营服务
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一个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作为本县县域商业项目服务商,科学合理的设计与规划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并提供商业体系建设服务,主要包括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指导、定期提供进度报告及安排专业工作团队提供驻点式跟踪服务。助力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提档升级。
购买县域商业咨询管理服务可全额补助,合作协议须明确一次购买应服务3年以上,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五、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明细表
东丰县(市、区)域商业项目清单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体系 |
项目名称 |
补贴标准 |
资金列支 |
完成日期 |
备注 |
1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改造14处乡(镇)商贸中心 |
单个乡(镇)商贸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上限不超过5万元 |
70 |
2023年底 |
|
2 |
改造2处乡(镇)集贸市场 |
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 |
75 |
2023年底 |
|
|
3 |
数据赋能服务 |
100% |
60 |
2023年底 |
|
|
4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改造一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1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可全额补助市政府进行改造,但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
150 |
2023年底 |
|
5 |
改造14处乡(镇)物流快递站 |
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
70 |
2023年底 |
|
|
6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东丰县农产品上行渠道体系建设 |
线下促销活按动补助上限不超过50 万元,100%补助 ; 线上促销活动每场可按上限不超过 10 万元、当地当年邮政快递 收费50%的标准补助物流快递费用 |
40 |
2023年底 |
|
7 |
东丰县农产品上行品牌体系建设 |
100% |
48 |
2023年底 |
|
|
8 |
项目咨询管理 |
县域商业项目咨询管理运营服务 |
100% |
60 |
2023年底 |
|
合 计 |
573 |
|
|
六、项目管理
(一)企业选拔。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更为具体的相应的招标申报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专家评审等方法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
(二)检查验收。收到项目承办企业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整体项目竣工后,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明确的相应建设类型标准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突出服务功能达标、兼顾场地面积等刚性要求),及时向商务厅上报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的验收报告
(三)项目资金拨付。具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我县县域商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各乡镇政府做好信息收集、上报、组织对接等相关服务。
(二)强化行业监管。认真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改造档案,对项目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督促、检查、指导承办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自查。建设项目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字样。同时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登记统计。截止2023年底我县应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凡是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合同内容须明确承诺面向县域提供公共服务的期限,一般不得小于5年。公共服务承诺到期后,由政府及其部门按市场机制推动可持续运营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强化问题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县域商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东丰县(市、区)域商业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年度 |
项目位置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承办企业 |
总投资额 |
奖补金额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1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县县级物流中心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300 |
150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发展智慧物流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提高统仓共配率 |
2 |
2022 |
东丰县 |
南屯基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3 |
2022 |
东丰县 |
沙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4 |
2022 |
东丰县 |
三合乡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5 |
2022 |
东丰县 |
二龙山乡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6 |
2022 |
东丰县 |
大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7 |
2022 |
东丰县 |
杨木林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8 |
2022 |
东丰县 |
小四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9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0 |
2022 |
东丰县 |
拉拉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1 |
2022 |
东丰县 |
那丹伯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2 |
2022 |
东丰县 |
猴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3 |
2022 |
东丰县 |
横道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4 |
2022 |
东丰县 |
大兴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5 |
2022 |
东丰县 |
黄河镇快递物流站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购置相应物流快递设备设施、对有关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实现由县到乡镇、村屯的快递物流服务,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
16 |
2022 |
东丰县 |
黄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17 |
2022 |
东丰县 |
南屯基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18 |
2022 |
东丰县 |
二龙山乡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19 |
2022 |
东丰县 |
那丹伯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0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1 |
2022 |
东丰县 |
大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2 |
2022 |
东丰县 |
小四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3 |
2022 |
东丰县 |
杨木林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4 |
2022 |
东丰县 |
沙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5 |
2022 |
东丰县 |
拉拉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6 |
2022 |
东丰县 |
三合乡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7 |
2022 |
东丰县 |
猴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8 |
2022 |
东丰县 |
横道河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29 |
2022 |
东丰县 |
大兴镇乡镇商贸中心改造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10 |
5 |
支持为中心内相关企业的购置便利化服务设备设施 |
1.5年 |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相应建设类型功能,为周边乡镇、村屯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30 |
2022 |
东丰县 |
猴石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50 |
50 |
支持购置相应设备设施,对有关交易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开展菜农直供直销、居民捎带采购,满足居民个性化、便利化消费需求,为脱贫户农产品销售提供公益服务。 |
31 |
2022 |
东丰县 |
大阳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
改造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50 |
25 |
支持购置相应设备设施,对有关交易场地进行相应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 |
1.5年 |
开展菜农直供直销、居民捎带采购,满足居民个性化、便利化消费需求,为脱贫户农产品销售提供公益服务。 |
32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县数据赋能建设项目 |
新建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60 |
60 |
支持政府购买县域商业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服务,一次性购买、服务5年以上等内容 |
1.5年 |
为政策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发展赋能、每季度至少提供一份县域商业发展情况报告 |
33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县农产品上行渠道体系建设 |
新建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40 |
40 |
拓宽农产品销售宣传渠道,组织或参加省内外线上线下农商互联、直播带货、产销对接等拓展农产品渠道的促销活动4场以上, |
1.5年 |
提高本地农产品品牌化、商品化水平,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扩大上行规模,带动脱贫户增收就业 |
34 |
2022 |
东丰县 |
东丰县农产品上行品牌体系建设 |
新建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48 |
48 |
县域公共品牌注册及推广、宣传视频拍摄、县域优势农产品营销策划服务,农产品上行数据包制作,搭建本地产品供应链体系。 |
1.5年 |
提高本地农产品品牌化、商品化水平,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扩大上行规模,带动脱贫户增收就业 |
35 |
2022 |
东丰县 |
其他 |
新建 |
待招标评审后确定 |
60 |
60 |
选择具有资质的机构作为本县县域商业项目咨询管理运营商,负责商业体系项目前期调研、设计;中期建设指导、域内企业咨询、定期提供进展报告及安排专业工作团队提供驻点式跟踪服务;后期配合项目验收工作。 |
1.5年 |
对项目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并对项目开展跟踪式评估,在实施过程加快推进实施进程的同时管控项目风险及建设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