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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吉财综[2017]3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和能力,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吉财综[2017]307号文件)予以转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东丰县财政局 东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