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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东丰县成功入选。
据了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此项创建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积极探索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方式,通过盘活存量用地、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探索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批后监管等多项措施,积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据悉,此次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下一步,我县将以成功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为抓手,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用地管理等方面总结一批东丰县特色的创新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东丰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