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
省政府
百度
搜狗
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东政办发〔2023〕1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十九届东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东丰县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府发〔2020〕4号)有关规定,现编制了《东丰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县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附件:东丰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
东丰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
序 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
|
1 |
编制《东丰县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发展规划(2022-2030)》 |
交通局 |
第一季度 |
|
|
2 |
重新修订《东丰县绿色 转型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
工信局 |
第二季度 |
|
|
3 |
编制《东丰县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
|
4 |
编制《东丰县湿地保护规划》 |
林业局 |
第二季度 |
|
|
5 |
编制《东丰县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
林业局 |
第二季度 |
|
|
6 |
编制《东丰县“十四五”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
发改局 |
第三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