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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各投标人:
现公布变更公告的通知,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中“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近三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甲(乙)资质,近三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中类似工程业绩变更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同类或相似的桥梁施工业绩。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工程等级、结构形式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
3.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6)”变更为“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提供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4)”变更为“作为项目总工至少提供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2项”变更为“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29日到2021年4月6日止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上述相应部分均按此变更执行。
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