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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全体市民朋友、烟花爆竹经营户、快递物流公司: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情感表达的一种方式,为节日增添了欢乐的氛围,但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在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作出如下安全提示:
1.严禁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经营行为。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等销售烟花爆竹也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违法经营将处最高1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2.严禁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严禁经营户在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外存储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爆竹大量堆放在密闭的仓库中,更不能超量储存,存储烟花爆竹应分区管理;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必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
3.严禁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且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也构成违法行为。
4.严禁将房屋出租给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企业或个人。普通商铺和住宅不具备安全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不能作为烟花爆竹的储存仓库。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将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5.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请到正规的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商店购买,同时零售经营点要向合法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6.警惕“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仙女棒、手持电光花、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等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其同样需要遵守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让我们共同携手,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储存、销售、邮寄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洁净的居住环境,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平安、如意、欢乐的新春佳节!
东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