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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依据《东丰县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办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 培育任务:全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197人,无专题培育任务。

  3. 核心培育方向:聚焦我县粮油种植、中药材、果蔬畜禽等主导产业,开展生产技能、农村电商、乡村治理、政策法规、文明乡风等培训工作。

  4. 经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内培训不超过400元/人/天、省外培训不超过550元/人/天标准,资金专款专用、全过程监管。

  二、申报机构基本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涉农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涉农企业均可申报,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技术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相关业务,证照合法且在有效期内。

  2. 拥有固定教学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套实训场地(自有或长期合作实训基地),可满足线下理论教学、田间实操实训需求。

  3. 配备稳定专职管理人员,拥有适配我县粮油、中药材、种养产业、电商、乡村治理领域的专兼职涉农师资队伍。

  4. 近三年承接过涉农培训、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优先,具备下沉乡镇开展田间教学、学员课后跟踪服务能力。

  5. 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承担财政涉农培训项目不存在资金违规、验收不合格问题。

  6. 具备完善教学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承诺不转包、分包培训任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全过程督导考核。

  三、一票否决情形(存在任一情形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1. 申报材料存在伪造资质、虚构培训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

  2. 近三年实施财政培训项目存在审计整改问题、项目验收不合格;

  3. 机构或法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办学期间发生重大安全、教学责任事故,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四、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限

  公示报名期: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科(农业农村局三楼304室)

  (三)需提交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 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

  2. 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培训相关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场地证明(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4. 专兼职师资明细表(附职称、从业经历佐证材料);

  5. 近三年同类涉农培训业绩佐证:项目合同、验收文件、培训台账等;

  6. 机构信用查询截图、无不良履约记录承诺书;

  7. 针对我县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方案(课程规划、实训安排、课后跟踪服务举措);

  8. 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教学、财务、档案、安全管理)。

  五、遴选评审流程

  1. 材料初审: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资格初审,剔除不符合报名条件机构。

  2. 量化打分评审: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培训机构竞争性遴选实施细则》100分量化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去掉极值后取平均分确定最终得分。

  3. 择优确定候选单位: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本地化服务能力、产业适配度确定拟入选承办机构。

  4. 结果公示:拟入选机构名单在东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异议申诉。

  5. 正式签约: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选通知,签订项目委托协议,明确任务目标、质量要求、考核细则。

  六、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及报名期间,参评机构对遴选流程、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向东丰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佐证资料;对答复意见不服,可向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规申诉。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633557677

  办公地址: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扫码下载附件)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0日

来源: 时间:
初审:王克军 复审:史益峰 终审: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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