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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丰县2024年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按照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新增百万头肉牛饲养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6号)文件要求,制定《东丰县2024年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东丰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朴国瑞  电话:5060105

  东丰县财政局             王学瑞  电话:6222913

  东丰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东丰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东丰县2024年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

  作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支持利用玉米茎穗兼收机械及收贮设施,统筹推进秸秆饲料收贮工作,实现玉米秸秆不落地、不沾土直接转化为优质饲料,助力实现全省新增百万头肉牛饲养量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内容

  2024年,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评选”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茎穗兼收作业主体实施试点示范,对每个试点示范主体给予作业补贴。

  (一)实施主体。

  使用四行(及以上)玉米茎穗兼收机开展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的养殖场(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秸秆饲料收贮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优先支持新购置茎穗兼收机、茎穗兼收打包一体机。

  (二)补助标准。

  对经营主体在2024年8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使用四行(及以上)茎穗兼收机作业(作业面积为600-1400亩),按照验收合格的面积每亩补助不高于85元。同一作业地块,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4月25日前)。按照省局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财政局联合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申报主体对接机械设备生产厂商进行选机定机,确定本地拟投入(购置)作业茎穗兼收机总数、作业总面积目标、作业起止时间、补贴标准等,明确每个主体拟投入(购置)作业茎穗兼收机数量、投入(购置)茎穗兼收机金额、拟实施地块及面积、拟申请补贴金额、已交新购机定金金额等,并填写《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表》(附1)、《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主体承诺书》(附2)、《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3)。按照“新购机械优先、已交新购机定金优先(新购茎穗兼收机主体应提供厂家授权的区域经销商出具的购机定金收据)、作业面积大优先、单位作业面积申请补贴少优先”的原则,确定作业实施主体名单,按优先顺序填报《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实施方案由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财政局审核通过会签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报送示范项目建设申请报告,逾期不予受理。4月25日前分别报省畜牧局和省财政厅(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二)项目评审(5月15日前)。省畜牧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项目县和实施主体名单,全省作业机械数量不少于170台,最多不超过300台。省级公示无异议后,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实施。未纳入实施名单的主体列入县级项目储备库。

  (三)中期验收(6月15日前)。按照省局实施方案,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情况中期验收,并填写《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中期验收情况汇总表》(附4)报省级备案。中期验收时,已有茎穗兼收机主体应完成GPS安装;新购茎穗兼收机主体应提供厂家授权的区域经销商出具的购机定金收据,并保证在正式作业前完成GPS设备安装。对未达到中期验收要求的主体,取消其实施资格,并由县级从项目储备库中重新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增补。

  (四)验收核查(11月30日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主要采取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查验核实,必要时也可采用人工现场测量方式核验,主要查验单机作业面积等情况,并填写《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附5)、《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附6)。县级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省级备案,省畜牧局组织对项目县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现场抽查。项目县要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与备案材料一并报送。

  (五)资金拨付(2025年2月28日前)。省畜牧局根据审验合格实际作业面积和全省测算平均补助标准,提出分配意见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省畜牧局分配意见将资金拨付县财政局,并及时足额为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兑现补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畜牧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二)强化项目引领。县畜牧中心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加快组织实施,引导购机主体购置茎穗兼收机及配套机械,帮助购机主体对接机械设备生产厂商、协助办理农机保险贷款,组织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办理驾驶证,加强操作培训、菌剂选用等技术指导,帮助对接作业乡镇、村屯种植户和秸秆收贮企业,畅通秸秆饲料销路。

  (三)加强政策支撑。项目管理单位要在项目申报、收贮作业、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紧密推进,缩短时限,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场到户。鼓励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资金优先支持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主体开展秸秆黄贮饲料收贮。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及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和移动端多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技术优势和项目政策,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推广普及茎穗兼收作业的浓厚氛围。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模式在全县推广。

  点击下载附件:

  1.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2.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主体承诺书   

  3.茎穗兼收一次作业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中期验收情况汇总表   

  5.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6.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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