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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东农联发〔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附件3《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东丰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扎实落实并组织实施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深松)项目。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东丰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东丰县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
资金(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商请谋划落实2024年深松(耕)任务面积的函》(农机装〔2024〕3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计划财务司关于高质量落实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农机装〔2024〕23号)文件要求,为了实施好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耕地深松项目(以下简称“深松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目标
2024年东丰县深松项目绩效目标为1万亩。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按照吉林省耕地深松项目任务重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各乡镇申请情况,2024年深松项目任务具体落实在东丰县全县14个乡镇范围内实施。
(二)技术要求
1.作业模式。全县深松项目实施主要安排在苗期和秋季两个作业时段进行。
2.作业质量。苗期深松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秋季深松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作为全年任务完成数量统计。正常深松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的面积,视为合格作业面积。
3.作业机具。深松作业所用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产品,机具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可加装碎土、弥平等部件。苗期深松作业机具可配施肥装置,机架高度要保证作物通过性,避免伤苗。
三、补助对象
深松项目补助对象为实施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包括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深松作业。
四、补助标准
(一)补助内容。深松项目对苗期深松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秋季深松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给予补助。对深松深度合格率≥90%的作业面积可全部给予补助,深松深度合格率<90%的作业面积据实补助。同一地块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二)补助标准。我县地处半山区,属暗棕壤,土壤黏度大,犁耕土地比阻大,单位作业耗油量增加,作业成本高,因此2024年深松项目补助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应该享受深松作业补助的作业面积超出补助资金额度面积,将根据作业补助面积的实际数量按比例下浮补助标准,确保作业者都能享受到深松作业补助。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各乡镇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对深松作业实施地块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面积、对象和金额,手续齐全、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对象和金额,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以公对公账户或“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的形式兑付给补助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指标分配、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乡镇是深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指导服务、任务分配和检查验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确保项目稳步有序实施。
(二)强化推动落实。结合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我县提早谋划,狠抓落实,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东丰县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的作业积极性,合理调度农业机械,科学组织生产作业,保进度、保面积、保质量。要抓住有效作业时间,做好应对突发性不利因素的预警预案,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要切实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苗期深松作业查验核实8月30日前完成,秋季深松作业查验核实12月20日前完成。
(三)强化质量效果。今年我县续继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深松装备,优先安排使用翼铲式、偏柱式等深松机作业主体实施深松作业,严格做好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标定调试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深松作业任务。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一步加快与保护性耕作技术集成配套,优先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开展深松作业,通过政策同向发力,推动粮食单产提升。
(四)规范资金使用。2024年深松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使用,结转结余的和资金调整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我县在强化技术服务和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补助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苗期深松作业补助应于当年年底前兑付完毕,秋季深松作业补助应于2025年3月末前兑付完毕。
(五)及时调度总结。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调度、统计、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查验影像资料、补助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材料等完整留存备查。我县将于2024年12月20日前,对本地耕地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进行全面核实,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核实结果上报省深松项目主管部门。
乡镇农机站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在深松作业结束后,及时分析作业结果,统计、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将培训查验影像资料、补助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等完整留存备查。
六、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原则及流程
(一)自愿申报、整乡镇推进。此项工作由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综合办公室负责;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综合办公室进行申报。乡镇审核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单位及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必须安装和使用配备深松项目作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的深松机具。
(二)深松项目作业采取统一平台,统一监控监测。
(三)规模作业、免于验收。依托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实现规模作业;以电子监测数据为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依据,取消人工检查验收环节。
结合深松作业机具实际保有量(以2023年12月30日前各个乡镇配备安装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深松机具数量及2024年申请新安装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数量为依据)、上年度深松实际作业完成情况、保护性耕作地域等因素,综合平衡,确定并下达2024年深松项目作业任务分解表。
(四)确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服务提供商。远程电子监测技术服务提供商,以省农机中心公布的对接“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的企业终端模拟数据对接成功的企业名单为准。
(五)确定作业服务提供者。在自主自愿申报基础上,采取合理、合规、有效的方式,择优选择确定年度深松项目补助作业服务提供者,最大限度扩大其作业规模,推进整村、整乡和连片作业。此工作由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综合办公室负责。
(六)签订作业服务协议。深松项目作业服务提供者必须与被作业农户签订《东丰县2024年深松项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作业面积、质量、完成时限、作业机具、作业地点(边际)、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作业服务协议的审核及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乡镇汇总结果及相关要求一次性将作业任务指标分解乡镇平台帐号。没有签订《东丰县2024年深松项目作业服务协议》的深松项目作业服务者不予分配深松作业补助指标,不可以享受深松项目作业补助资金。
(七)组织安装监测设备及操作培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电子监测技术服务提供商为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安装调试监测设备,并确认设备完整、正常,做好拍照登记,上传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留档工作,安装后机组不再变更。开展设备与平台使用操作的演示培训工作,切实保证使用者熟练掌握使用操作技能。
2024年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深松机配置联接、耕深标定、设备绑定操作由电子监测设备服务商和各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即电子监测设备服务商负责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配合安装作业者所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深松机的耕深标定和设备的绑定工作,各综合服务中心由主任和中心所指定的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管理员(专人)共同负责深松机的耕深标定和设备绑定,经校准后的深松机具方可投入深松整地作业。
(八)检查验收
我县耕地深松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数据作为耕地深松检查验收和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监测情况及时与作业服务提供者保持信息沟通,并随时进行现场抽查验证。
(九)结算兑付
1、补助对象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24年吉林省深松项目补助远程电子监测作业面积确认单”,对服务对象逐户签字确认,并上交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作为发放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
2、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24年吉林省深松项目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比对补助对象提交的确认单中合格面积、补助资金、补助对象等是否准确,并作为下拨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同时通过平台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有异议则待异议解决后,将最终数据结果通过平台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打印留存。
3、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对乡级提交的补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2024年吉林省深松项目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由县、乡、村三级进行7个自然日的分级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由县财政局履行补助发放手续,发放作业补助资金。
七、监管措施
(一)加强信息化技术监测。
今年深松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深松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的,以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现场核验结果为准,确保作业质量达标、面积统计准确、资金兑付安全。
(二)加强督导检查。
围绕方案制定、组织落实、作业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采取定期调度、线上监测、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绩效考核。
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绩效考核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任务清单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满意度等情况纳入区域耕地建设与利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评估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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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深松作业项目联系人:
刘晓春(县农机中心)、季海燕(县农机中心)
联系电话:0437-622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