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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一、《方案》编制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根据《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丰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全方位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厚植生态优势、推动绿色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广泛宣传、全民参与。三是目标到2025年,基本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标准。
三、《方案》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提质增效工程。二是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三是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平战结合工程。四是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五是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
四、《方案》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计划
为落实“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东丰县制定了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五、《方案》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从政策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监管执法,确保《方案》落地生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