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0〕5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2020-2021年秋冬春季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东丰县2020-2021年秋冬春季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秋冬春季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辽源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会战”实施方案》和《东丰县2020-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辽环组字〔2020〕1号),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努力改善我县秋冬春季环境空气质量。
二、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秸秆禁烧区,努力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火点数量,力争实现“零火点”;秸秆限烧区,科学实施废弃秸秆有条件、有计划攒堆烧除,确保不发生因组织不力、管控不到位而导致随意露天焚烧秸秆引发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作原则
1.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积极营造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多元转化、综合利用。推行“吉林省秸秆处置‘5+1’模式”,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结合黑土地治理,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工作。鼓励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参与,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五化”综合利用,剩余秸秆全部采用无害化方式进行处置,建立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能力,实现全县秸秆全量化处置。
3.限时离田、计划烧除。禁烧区内全面禁烧,12月底前除还田外的秸秆全部完成离田工作。限烧区内按照计划烧除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烧除指令有计划烧除,健全气象条件研判、焚烧组织、现场值守等工作机制,在有利气象条件下以行政村为单位梯次烧除。
4.严管重罚、奖惩结合。依照有关规定,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推行专项补贴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参与等多种方式,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禁烧责任。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为单位,村与农户要签订禁烧协议,划定秸秆禁烧工作网格(有限烧区的乡镇、街道,同步划定限烧工作网格),建立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村包组、干部包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
(二)分区管控禁烧。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元,制定禁烧区秸秆禁烧方案、离田方案和限烧区计划烧除工作台账(有限烧区的乡镇、街道),明确具体承担单位、责任人,焚烧数量、面积。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不得在村屯内),设置秸秆临时储存场所,确保秸秆及时离田。推广水稻低留茬收割技术,引导农民选择合适的水稻收割机型,力争水稻留茬不超过5公分。以全县限烧区为中心,鼓励周边禁烧区内农户将秸秆自行运往限烧区烧除。
(三)严格执法检查。强化重点时段监管,特别是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两会等会议召开期间及不利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期间,实施全域禁烧,采取“以人看人、以人看地”方式,严防严控。制定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0437-6213334,成立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和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联合执法组,从10月1日起,开展全天候监督巡查。县电视台记者跟随执法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宣传震慑作用。执法工作以属地派出所、林业派出所、消防为主力,各乡镇(街道)一旦发现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首先做好现场取证,同时通知属地派出所或林业派出所、消防出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格秸秆焚烧火点日报告制度,火点一经发现,一日内上报调查简报,三日内上报调查处理详报。
(四)狠抓考核奖罚。依据《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吉厅字〔2018〕32号),以卫星遥感监测和省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信息为准,对2020年10月1日-2021年5月1日期间,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发现的火点,除省给予处罚外,县财政适当扣拨行政经费。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乡镇(街道)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调度。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责任,村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研究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主动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营造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舆论宣传引导,融媒体中心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曝光典型案例。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宣传车宣讲、悬挂横幅、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印制秸秆禁烧明白纸和宣传手册等措施,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公告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
(三)认真组织考核。各乡镇(街道)按照实际情况,要逐户、逐地块做好离田验收确认工作(要有验收确认表),汇总后向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评。
本方案只适用于2020年秋冬季和2021年春季秸秆禁烧和全量化处置工作。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东丰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东丰县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任务分工表
附件1
东丰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邢树纲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张 军 副县长
成 员:廖振东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局长
王 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祥玖 县发改局局长
张瑞新 县财政局局长
赫英兵 县应急局局长
赵胜贵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宝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冶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宝哲 县林业局副局长
佟丽媛 县气象局副局长
申晋哲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鞠长江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姜 深 拉拉河镇党委书记
王兴福 猴石镇党委书记
张海全 杨木林镇党委书记
陈功利 小四平镇党委书记
姜英坤 横道河镇党委书记
张国喜 大阳镇党委书记
刘红权 南屯基镇党委书记
方 勇 三合乡党委书记
张岩锋 二龙山乡党委书记
王良喜 黄河镇党委书记
孙忠伟 沙河镇党委书记
孙义杰 大兴镇党委书记
宫化江 东丰镇镇长
徐士海 那丹伯镇镇长
孙海利 吉鹿街道筹备组组长
姜宏伟 祥鹿街道筹备组组长
张学刚 福鹿街道筹备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局长廖振东(兼)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人民团体,
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2
东丰县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任务分工表
县级 包保领导 |
乡 镇 |
县直包保部门 |
县级 包保领导 |
乡 镇 |
县直包保部门 |
曾海洋 |
三合乡 |
纪委监委 公安局 民政局 |
李义明 |
二龙山乡 |
县委办 司法局 财政局 |
邢树纲 |
横道河镇 |
巡察办 医保局 机关局 |
田 宏 |
大阳镇 |
编 办 文旅局 卫健局 生态环境局 |
闻洪伟 |
东丰镇 吉鹿街道 祥鹿街道 福鹿街道 |
发改局 总工会 团县委 党 校 |
胡学友 |
猴石镇 |
政法委 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 |
胡文凤 |
沙河镇 |
宣传部 住建局 城管局 |
张 军 |
南屯基镇 |
政府办 政数局 工商联 |
杨 帆 |
杨木林镇 |
机关工委 审计局 市场局 林业局 |
史翰章 |
那丹伯镇 |
工信局 残 联 科 协 开发区 |
孙全党 |
拉拉河镇 |
信访局 应急局 退役军人局 |
杨鸿宝 |
大兴镇 |
组织部 人社局 自然资源局 |
张渭津 |
小四平镇 |
教育局 妇 联 融媒体中心 红十字会 |
孙立强 |
黄河镇 |
统战部 交通局 水利局 供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