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函〔2021〕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推动县域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现成立东丰县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渭津 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新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磊 县工信局局长
乔鸿翔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郑文兆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春伟 县商务局局长
赵胜贵 县教育局局长
张凤礼 县住建局局长
孟祥玖 县发改局局长
张立忠 县司法局局长
程守刚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瑞春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刘磊兼任。
二、工作职责分工
县法院:负责提供相关闲置资产法院查封情况、解封条件、裁定执行情况信息;提出涉法涉案闲置资产盘活意见;依法处置闲置资产。
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国有闲置资产清查工作,提出闲置资产盘活意见;配合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县工信局:协调开展闲置资产信息排查工作;负责做好工业企业资产盘活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体户的闲置资产信息排查变更、查封等工作;对企业名称、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和法人信息进行核查。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商务、粮食等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提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好闲置资产清退工作;牵头开展闲置资产招商引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农机、畜牧业等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闲置资产建筑面积、违规建筑等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清退和盘活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资产位置、占地面积情况作以核查;做好闲置资产清退和盘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相关闲置资产盘活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相关闲置资产主体单位欠缴税金情况;给予闲置资产新上企业优惠政策;提出清退和盘活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司法局(县法制办):负责对国有闲置资产收回、清退和盘活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