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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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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丰县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13:45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政办函〔2021〕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推动县域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现成立东丰县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渭津  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新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磊  县工信局局长              

  乔鸿翔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郑文兆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春伟  县商务局局长 

  赵胜贵  县教育局局长 

  张凤礼  县住建局局长                       

  孟祥玖  县发改局局长 

  张立忠  县司法局局长 

  程守刚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瑞春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刘磊兼任。 

  二、工作职责分工            

  县法院:负责提供相关闲置资产法院查封情况、解封条件、裁定执行情况信息;提出涉法涉案闲置资产盘活意见;依法处置闲置资产。 

  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国有闲置资产清查工作,提出闲置资产盘活意见;配合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县工信局:协调开展闲置资产信息排查工作;负责做好工业企业资产盘活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体户的闲置资产信息排查变更、查封等工作;对企业名称、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和法人信息进行核查。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商务、粮食等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提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好闲置资产清退工作;牵头开展闲置资产招商引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农机、畜牧业等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行管领域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闲置资产建筑面积、违规建筑等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清退和盘活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资产位置、占地面积情况作以核查;做好闲置资产清退和盘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相关闲置资产盘活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相关闲置资产主体单位欠缴税金情况;给予闲置资产新上企业优惠政策;提出清退和盘活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闲置资产信息排查、管理和盘活工作。 

  县司法局(县法制办):负责对国有闲置资产收回、清退和盘活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