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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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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

时间:2022-11-04 10:34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政办函〔2022〕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压实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吉安委办〔2022〕2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87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辽府办函〔2022〕23号),现就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责任,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属地政府责任 

  县政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消防救援机构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负责备案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消防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企业消防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行业部门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督范围但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计文件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应当依法查处;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消除;发现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影院(包含点播和私人影院)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教育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物流企业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商贸仓储、粮食流通领域企业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负责商业摄影、电子商务领域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文广旅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剧本杀”、“密室逃脱”类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母婴会所、月子中心等母婴康复照护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业及快递行业的行业消防监督管理。 

  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 

  其他行业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87号)、本部门“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 

  对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尚不明确的,由县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