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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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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2023年保护性耕地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11-04 10:35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政办函〔2022〕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的通知》(吉农办机发〔2022〕27号)文件要求,2023年预下达我县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6万亩。为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县政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建立起政府领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将保护性耕作作为今秋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组织机构,配足配强人员力量。 

  二、抓好任务落实,稳步扩大面积 

  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坚持“稳步扩面、质量为先”的原则,牢牢把握秋季机械化收获作业关键时间节点,推动实施面积稳步扩大,突出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推广面积。 

  三、强化工作措施,提前分解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明年的计划任务,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立足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组织调动乡、村各级力量,深入村屯、农户,要在秋季收获后提前将明年的任务面积逐级分解,抓紧落实实施主体,凿实任务面积,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地块、种植户、作业者,确保任务面积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技术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线上线下手段,多渠道制作传播保护性耕作短视频,持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政策宣讲,宣读保护性耕作扶持政策及保护性耕作带来的保水保墒保土、抗旱防风抗倒伏效果,不断转变广大农民的传统耕作观念,激发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东丰县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2.2023年保护性耕作计划面积分解表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东丰县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方 勇  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新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年明  东丰镇镇长 

  王 深  大兴镇镇长 

  文利锟  拉拉河镇镇长  

  沈冬冬  杨木林镇镇长 

  于洪辉  小四平镇镇长 

  史光达  横道河镇镇长 

  王金玉  大阳镇镇长 

  徐建利  南屯基镇镇长 

  刘宏图  三合乡乡长 

  吴雨龙  二龙山乡乡长 

  马胜越  黄河镇镇长 

  孙立伟  沙河镇镇长 

  葛 鑫  那丹伯镇镇长 

  刘海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 闵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附件2 

  2023年东丰县保护性耕作计划面积分解表 

  单位:亩   个

序号

乡镇

作业面积

县级应用基地

全县合计

60000

 

1

东丰镇

4000

 

2

横道河镇

5000

 

3

大阳镇

4000

 

4

那丹伯镇

2000

 

5

拉拉河镇

3000

 

6

猴石镇

3000

 

7

杨木林镇

3000

 

8

小四平镇

3000

 

9

沙河镇

8000

 

10

黄河镇

6000

 

11

大兴镇

4500

 

12

南屯基镇

5000

 

13

三合乡

4500

 

14

二龙山乡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