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函〔2020〕52号
县林业局:
根据《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我县境内优质国有资产至东丰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批复》(东政函〔2020〕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利用我县境内现有优质国有资产,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发展我县特色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如下:
一、将东丰县国有林总场下属各林场的森林资源所有权无偿划转给东丰县茂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二、请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资产的划转和交接手续。
三、本次划转标的资产仍由原单位经营管理。
附件:各林场的所有林权林地资产明细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附件
各林场的所有林权林地资产明细
序 号 |
林 场 |
有林地总面积(ha) |
1 |
中心林场 |
2,335.73 |
2 |
大 兴 |
1,394.02 |
3 |
杨木林 |
3,724.53 |
4 |
一面山 |
1,430.86 |
5 |
小四平 |
1,514.75 |
6 |
横道河 |
5,901.81 |
7 |
大 阳 |
2,135.05 |
8 |
南屯基 |
1,682.28 |
9 |
仁 合 |
3,680.79 |
10 |
中 育 |
1,042.47 |
11 |
沙河镇 |
4,999.64 |
12 |
那丹伯 |
2,003.21 |
合计 |
31,84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