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函〔2021〕4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通知》(吉司联发〔2020〕17号),切实化解行政争议,更加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争议的化解程序,特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李岩松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高 海 县法院院长
副组长:张立忠 县司法局局长
张忠录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成 员:袁 波 县公安局政委
顾长文 县医保局主任科员
姚玉晶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志文 县发改局副局长
孟祥玖 县审计局副局长
孙 闵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吕文光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文忠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鹏飞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永林 县水利局副局长
柴国东 县文旅局副局长
肖 扬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义平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戚聿波 县工信局副局长
高 飞 县商务局副局长
宋祥发 县市场局副局长
陈 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袁永斌 县政数局副局长
王爱红 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宗大兴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宝哲 县林业局副局长
葛 鑫 县机关局副局长
王鸿铭 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军 县应急局政治处主任
魏立国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陈 明 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张立忠(兼)任,副主任由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忠录(兼)任,主要负责与各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县法院,负责具体案件化解过程中协调和联络工作。
东丰县人民政府 东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