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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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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优惠政策的政策清单

时间:2021-12-29 13:36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政函〔2021〕13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进我县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县政府决定在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对参与该项行动的组织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现制定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政策清单,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土地政策 

  1.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对于经营性养老用地,通过强制性监管协议杜绝开发商以养老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2.养老用地出让起价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土地可以抵押,若转让或抵押权实现,只可由其他养老企业承接。   

  3.企业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疗养设施及其他设施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后,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二、规划和报批建设政策 

  1.依法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办申报程序,支持合作企业在合作区域内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营利性养老机构增设营业场所时,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2.对于500张床位以上、规模较大的养老项目,允许企业拿到土地后分期合理开发。 

  3.对于需要利用既有建筑开展的养老项目,在无法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的情况下,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代替原始资料。 

  4.对于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项目,将增设或改造楼内电梯纳入内部改造类工程范围,无需调整规划。 

  5.针对养老机构设置专门的停车位设置标准,合理配置,避免闲置浪费。 

  三、财税补贴政策 

  1.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可享受综合运营等财政补贴,各类补贴资金作为综合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运营和融资等成本支出。 

  2.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省级设立的其他涉及养老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5.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收住失能老人越多、服务质量越好、失信行为越少、医疗能力越强,获得补贴越多。 

  6.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养老机构的资源用于政策保障对象的养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服务补贴随保障对象在各类机构中自由流转。 

  7.将养老机构提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补贴范围。 

  8.参照本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对在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护理服务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培训教育经费支持。 

  9.完善城市国有资产物业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对于出租物业支持社会养老,放宽租金回报方面的考核。 

  10.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 

  四、医养、消防及其他支持政策 

  1.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基本医保联网结算范围。 

  2.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确定当地一家或多家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转诊就医绿色通道。 

  4.按照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落实按照耐火等级合理拓展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高度的规定。 

  5.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对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明确办理时限和流程,限期办理。 

  7.实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采用分类引导,明确不同类型养老机构建筑耐火等级、楼层设置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微型消防站建设等配置要求。 

  8.对于改扩建项目,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未能办理消防审验的,由所在城市民政部门提请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中处置。 

  9.建立“时间银行”制度,积极做好志愿者培育工作,定期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养老机构实施“时间银行”模式发展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及志愿者纳入当地民政部门考核,达到一定规模给予适当奖励。 

  10.鼓励金融机构为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的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合理降低融资成本。 

  11.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以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创新信贷方式,畅通养老机构融资贷款渠道,提升民营养老机构、服务型养老机构的融资能力。   

  12.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专业护理员培养力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服务水平。 

  13.发挥就业公共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多种人力资源支持。 

  14.开发养老护理员的公益性岗位,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 

  15.探索组建城市养老服务集团,加强与中小型养老机构协同合作。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