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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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教育局

局长: 孙海利

领导简介
  孙海利,男,汉族,1977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单位职能 东丰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是管理全县教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派出机构,与县教育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中共东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调整,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管理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并对收费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按照规定管理社会各界对我县的各项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四)监督检查全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全系统的重大安全管理问题、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和评估。定期统计,汇总全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安全管理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协调督促全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信访、应诉和复议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其他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开展教育与外界交流工作;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
  (六)依法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与评估。
  (七)贯彻执行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区划分与调整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和处罚等行政职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十二)规划并管理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实验、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等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教育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和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考核、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信访科。承担机关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和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全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调配、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股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内初级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机要、会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学校解决来信来访,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二)计划财务科。承担统计并检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事项;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事项;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拟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财政、发改部门拟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协调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发改、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学校招生、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制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图书资料、教学仪器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审订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办对其前期的勘察、论证。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估及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全县
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工作事项。
  (四)职业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贯彻执行职业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招生及就业、专业建设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及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负责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组织协调职业、成人教育教研、科研、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教育行政领域的法制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科室或部门的勘察、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或教育培
训机构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教育督导室。承担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或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工作。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督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起草教育督导报告;负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负责对已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教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负责受理安全事故隐患投诉和举报,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全力遏制学校群体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党建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基层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科室介绍 人事信访科 计划财务科 基础教育科 职业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教育督导室 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0437-6319026
单位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锦绣街188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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