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局长:暂无
领导简介
暂无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地方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落实医疗安全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县内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六)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规划、措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七)领导县疾控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审核。审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八)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
(九)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是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一)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物质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二)协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十五)负责指导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编制全县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担全县中医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业务指导。规划和协调中医医疗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全县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九)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信访、应诉和复议工作。
(二十一)负责在全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介绍
办公室(应急安全科)、人事科、规划信息财务科、医政医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中医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科)、人口家庭发展科、基层卫生妇幼科、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7-6209008
单位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吉祥路399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