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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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张学刚

领导简介
  张学刚,男,汉族,197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县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材料化验检测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并指导实施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监督并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市场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管理、规范全县建筑业发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和违章建设行为;指导、监管全县各类建筑抗震预防和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实施建筑业的技术政策。
  (三)承担全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商品房预(销)售及二手房交易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养护。
  (四)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有关公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六)指导推进绿色建筑、新型墙材、建设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项目成果推广、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技术政策的指导实施;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七)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介绍 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建筑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7-6213958
单位地址 东丰镇药业大街2600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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