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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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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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行政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案件调查处理牵头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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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92 |
东丰县 |
东丰县拉拉河镇永乐村1队“梁华家养殖场”饲养100多头猪,粪水直排至六道沟水库。污染水库水。臭气影响村民的生活。 |
水、大气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拉拉河镇政府、水利局、环保局联合开展调查。经查,梁某某养殖场位于东丰县拉拉河镇永乐村1组,存栏生猪约100头,建有约8立方米专用储粪池1个,当事人两天清理粪池一次,拉到自家农田地里放置,现场有异味。未发现养殖粪水直排至六道沟水库现象。 |
是 |
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拉拉河镇政府要求该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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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98 |
东丰县 |
东丰县大阳镇平安村各组的多名村民(具体村民姓名不详)将东丰县大阳镇平安村各组的林地砍伐后变成耕地。开荒时缴纳钱款至平安村村干部唐某。 |
生态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林业局、大阳镇政府联合开展调查。经查,未发现东丰县大阳镇平安村林地被砍伐和林地被开垦成耕地现象。2012年,东丰县政府将个别村民开荒蚕食的林地进行了清收还林。经调查,未发现村民开荒时给唐某某缴纳过钱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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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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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04 |
东丰县 |
东丰县大阳镇长乐村3组原组长龚文仁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至今一直在砍树及挖取山坡地(3组村庄的房后)的沙子进行售卖。面积已达到1万平方米。深度是10米以上。 |
生态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7月18日,东丰县国土局、林业局、大阳镇政府联合开展调查。经查,信访人举报的砂场为东丰县大阳镇长乐村三组山砂场。1983年,因当地村民、村集体修建村路需要该砂场形成。2009年10月20日,东丰县大阳镇长乐村村民委员会与宫某某签订《长乐村三组砂场延续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19年12月30日,承包面积0.079公顷,承包费0.24万元,承包山砂场仅供本村村民建房、修路使用,不许对外出售。根据当地村委会证实和当事人陈述,原始沙场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宫某某承包后实施开采面积约为600平方米,采出山砂共计约2000立方米,以挖掘、运输收取费用共计约12000元。该砂厂占地类型为荒山,最深垂直高度约5—6米。目前,该山砂场已停采复耕,种植了玉米,面积约2000平方米。经东丰县林业局现场调查,当事人宫某某不存在砍伐树木行为。 |
是 |
东丰县林业局要求当事人将该山砂场未复耕的部分恢复耕种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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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07 |
东丰县 |
东丰县大阳镇平安村的村民在平安村的林地烧荒时将平安村的林地烧着,火势蔓延到东丰县三合乡五道梁村4组的林地。至今未找到点火的村民。 |
生态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林业局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被烧林地为东丰县大阳镇平安村6组北山,原承包人王某,现承包人张某某,2018年4月29日发生山火,经GPS实地测量,过火面积6.38公顷。树种为云杉、卫茅、白桦、暴马丁香、王族海棠、糖槭。信访人举报的被引燃的林地为相邻的东丰县三合乡五道梁村4组南山魏某某承包的林地,经GPS实地测量,过火面积0.98公顷,树种为红松、樟子松。2018年4月29日开始,东丰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专案组已走访百余人,形成调查笔录11份,尚未发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未能锁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可以确定此山火不是由村民进行林地烧荒引起的,不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此案还在扩大线索继续侦查中。林地被烧情况属实,点火村民暂时不能确定。 |
是 |
2018年4月29日,东丰县沙河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受理该案,2018年5月3日辽源市森林公安局已立案侦查。2018年5月2日,东丰县政府对大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国喜进行了约谈;东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大阳镇全县通报;东丰县大阳镇纪委对大阳镇平安村支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平安村党支部书记丁某某进行约谈;对包片干部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平安村包片护林员于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东丰县大阳镇林业站和东丰县三合乡林业站已督促林地承包者于2019年春季适时更新造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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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419 |
东丰县 |
东丰县宏达三期6号楼东侧有一处沥青厂(不清楚名称),每天24小时生产,烟囱不定时排放黑色浓烟,产生扬尘,严重污染大气,且噪声扰民。 |
大气、扬尘、噪声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环保局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举报的企业为吉林省智诚商贸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东北两侧紧邻农田,南侧紧邻居民,西侧为宏达花园三期小区。该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将沥青加热后与砂石搅拌铺路,厂区内现有2吨燃煤锅炉1台,已安装湿式脱硫除尘器;300吨沥青储罐10个。生产时间为早6点至晚5点,夜间不生产。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超标,烟尘等待监测结果。 |
是 |
2018年7月21日,东丰县环保局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30日内采取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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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421 |
东丰县 |
东丰县县城吉视传媒有限公司南侧10米左右(宜居家园对面),有一处废品收购站,每天不定时将废品(泡沫和塑料)粉碎,装车运输时产生噪声和扬尘,且也有异味,距离居民楼较近,严重污染生活环境。 |
噪声、扬尘、大气 |
东丰县政府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7月19日,东丰县环保局开展现场调查。经查,该废品收购站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吉视传媒公司南侧10米(宜居家园对面),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收购站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游乐场,西侧为公路,北侧为居民住宅楼。主要设备有粉碎机1台、压缩机1台、中型货车1辆。货车装运时有少量扬尘产生。粉碎机用于粉碎加工泡沫,白天不定时生产,泡沫加工车间未完全封闭。院内有轻微异味。2018年7月20日,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该收购站粉尘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粉尘等待监测结果。 |
是 |
2018年7月21日,东丰县环保局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废品收购站立即停止粉碎加工并拆除粉碎机,装卸废品时必须采取轻装轻卸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目前,该收购站已停止粉碎加工。 |
无 |